#大S去世#
关于遗产,翻了下台湾律师的科普:
大S去世後的相關法律問題:
1.小孩親權(即抚养权)歸父親汪先生,繼父具先生還沒收養,只是姻親,雖然小孩祖母可以主張「變動最小原則」「未成年子女意願」爭取變更親權,試圖把小孩留在台灣,但祖母順位比不過父親,小孩被父親帶去中國是可能的,除非父親汪先生同意退讓。
2.除非有遺囑,遺產由兩個小孩跟具先生各1/3,但因兩個小孩的親權由父親拿去,相關遺產2/3可能被父親汪先生透過親權掌握。(离了婚还在为前夫赚钱,人死了也逃不过)
3.具先生可以考慮提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主張先取得大S一半財產(其實是婚後財產差額1/2),剩下1/2財產才是遺產,由三個繼承人平均分配,不過因為具先生與大S結婚只有三年,最後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請求金額應該不會太高。
以上规定和大陆差不多。
如果没有遗嘱的话,大S的遗产不是归光头,就是变相归汪小菲。
结婚有什么卵用,让别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给孩子找爹有什么意义,又抢抚养权又争遗产。
星辰大海
孩子归汪小菲才是正道,汪小菲也不缺大S那点财产!
用户15xxx70 回复 02-04 11:30
那也不能便宜光头啊,好歹大几千万呢
用户11xxx32 回复 02-04 10:53
亲爹能把钱用到孩子身上
T-800
为什么她母亲没有份儿?配偶子女父母不都是第一顺位吗?
gjhok168 回复 02-04 08:55
湾湾法律,子女,孙子女,配偶为第一顺位,父母为第二顺位,,排不上所以分不到。
用户15xxx70 回复 02-04 11:31
没有,台湾父母在第二顺位,除非配偶子女不要才有份
鑫惠东
婚前财产具泡菜没有份
彳亍而行
神特码的带去中国
神气的小牛 回复 02-04 00:38
毒蛙律师
紫气东来
湾湾赶紧回家吧,你们的字打出来太费墨水了
流浪的风 回复 02-04 10:40
打在屏幕上也费像素点[哭笑不得]
保龄
理论上,渣女与汪离婚所分割的财产对于后来的婚姻来说是婚前财产,而婚后与卤蛋俩人的收入才是卤蛋有权利分享的共同财产。而孩子的遗产就是渣女的婚前财产和婚后的一半财产。而孩子与卤蛋没有血缘关系,且亲生父亲健在,因此汪才是孩子的合法唯一监护人。
essay 回复 02-04 14:16
遗产和离婚分配方式不一样
西部之舟
怎么可能没有遗嘱?
用户10xxx45
别人的事不评论不转发
左手 无名指
要是听小汪的话过年去泰国就不会出事了,可怜了两个孩子
爱我河山
祖母(奶奶)是爸爸的妈妈,母亲的妈妈叫外祖母(外婆),本文中的祖母到底是谁的妈妈?如果本文的祖母是爸爸的妈妈,怎么在台湾,且站在妈妈的立场上跟爸爸抢抚养权?
水的温度
房子还有房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