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去世#大S之前和汪小菲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他们在大陆地区,

张荆律师 2025-02-03 13:44:59

#大S去世#大S之前和汪小菲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一直没有看到他们在大陆地区,就他们在台湾办的离婚手续进行公证及认证,从法律程序上来讲,事实上他们的婚姻关系在大陆并未能获得法律上的认可。如果在大陆没有进行婚姻关系的解除,这个程序进行认可的话,理论上来讲汪小菲还是大S的法定继承人。

另外他们之间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孩子抚养权和探望权的问题。

之前孩子经过台湾的离婚协议约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大S徐熙媛进行行使,汪小菲有探望权。那么现在第一抚养人已经去世,剩下法定抚养权人的另一方汪小菲可以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的身份,要求孩子由其来进行抚养。按照大陆的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汪小菲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权利来源,他要优于孩子的外婆,也就是大S的妈妈,或者是大S的妹妹小S,再或者包括具俊烨,他们的权利都是排在汪小菲之后的。

尽管大S和汪小菲从离婚以后,孩子们一直随同大S和大S的家人在台湾生活,应该说大S的家人对于孩子来说更熟悉,更了解孩子的生活需要以及养育需要,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是对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保证。第一抚养权利人去世。尽管第二抚养权利人汪小菲从法律上可以争取由他来对孩子行使孩子的抚养权,但综合考虑。如果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由徐家人来抚养孩子更为适宜。

汪小菲可以充分的去行使自己对孩子的探望的权利,以做到更好的督促孩子能够得到徐家人更好的照顾,以及他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权人,帮助孩子看护好孩子,从大S处获得的巨额遗产,这些汪小菲都有法律上的明确的依据。

不难想象,接下来汪家人和徐家人可能还会继续有抚养权,探望权,继承权等等一系列的法律上的交割,如果汪家能够看在孩子的面子上,做到更宽容的去处理接下来的这些纠纷的话,也许是汪小菲和大S 恩怨的真正结束,希望他们都能看在未成年人的份儿上,还孩子们一个安静的成长环境,还徐熙媛一个安宁的离开,让一切都尘归尘土归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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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