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高院自始至终没能解释清楚加装电梯为何是改建。果真如此么?
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最高法对加装电梯属于改建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主要从以下角度: 一、改变建筑原有状态:加装电梯是在建筑物建成后进行的,需要对建筑的原有结构、外观等进行一定程度的改变,比如可能需要在墙体上开洞、连接电梯与楼道等,改变了建筑物原本的形态和使用功能,符合改建在改变建筑物结构或使用功能方面的特征。
二、从物权及业主共同决定事项角度:《民法典》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需由特定比例的业主共同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在对相关建议的答复中明确,实践中通常认为建筑物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范畴,将其纳入此范畴是为了规范加装电梯这一行为,确保在涉及业主重大权益变更时,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多数业主的意愿和权益。
三、与新建工程相区别:新建工程是指在规划阶段就将电梯作为建筑物整体的一部分进行设计和建设。 而加装电梯是在既有建筑基础上的后续工程,添加附属设施,属于新建设施,所以是改建工程。 新建工程和新建设施是不同的施工层级定义。 一栋老旧无电梯建筑改造成有电梯的建筑,就这么难以理解么?
用户18xxx52
你当初选一楼啊!一看就知道是一个便宜占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