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一男子,和带着2个儿子的女子结婚,结婚时,女子的大儿子17岁,小儿子13岁,23年后,女子去世后,男子得了帕金森住院,生活自理困难,找俩儿子要医疗费、赡养费,却被拒绝,男子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王芹经历了婚姻变故,前夫去世后,让她有些招架不住,生活中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身上了。
王芹和前夫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孙元策,小儿子孙元洞,两个孩子的生活开销都需要钱,而家里也需要有人赚钱支撑。
王芹咬牙坚持着抚养两个孩子,其中辛苦可想而知。
在现实面前,王芹选择了妥协,她需要有一个人帮她撑起这个家,于是,经人介绍她认识了张玉辉。
张玉辉是一个心地善良的男人,和王芹相处后,他深深的理解王芹一个人带着2个孩子的不易,而他也不嫌弃。
就这样,张玉辉和王芹情投意合,在1995年登记结婚了。
二人结婚时,孙元策才17岁,而孙元洞也已经13岁了。
王芹嫁给张玉辉后,重新组成的一家四口,这个家庭又有了新的温暖和希望。
张玉辉对王芹很体贴,而对两个儿子也是尽心尽力,尽管不是亲生,他也做尽量到尊重。
时间如白驹过隙,2018年7月,王芹去世了,留下了张玉辉独自面对生活的孤独与艰辛。
不久,张玉辉的身体也开始出现了状况,他被确诊患上帕金森病。
这是一种逐渐侵蚀人体技能的慢性病,让张玉辉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
从2022年3月到2023年8月,张玉辉不得不在多家医院接受治疗,医疗费如流水一般,让原本就没多少积蓄的他难以承受。
张玉辉生活自理困难,经历着这段艰难的日子,他总是处在崩溃的边缘,眼看着一个人难以维持生活,他想起了继子孙元策、孙元洞。
张玉辉实在是走投无路,他只好豁出老脸,找到孙元策,问他可不可以给自己拿一些医疗费、赡养费?
孙元策却说:当初你跟我妈结婚,我都17岁了,根本没和你一起生活,这赡养费也不该由我出。
遭到拒绝后,张玉辉只好又去找小儿子孙元洞,毕竟他和王芹结婚时孙元洞已经13岁了,还在上学。
没想到,孙元洞也是同样理由拒绝为张玉辉承担医疗费、赡养费。
张玉辉的心被深深的刺痛了,想起这20多年,不禁五味杂陈,没想到,这些年的付出,却换来这样的结果。
他感到无比的失落和愤怒,随后,他将孙元策、孙元洞告上法院,要求俩继子承担赡养费、医疗费。
《民法典》第1067条,如果继子女在继父母的抚养教育下成长,并在成年后具有赡养能力,那么当继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继子女有义务给予赡养。
本案中,张玉辉身患疾病,生活自理困难,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花费了不少的医疗费。
因此,张玉辉要求继子孙元策、孙元洞支付医疗费,赡养费。
不过,该案例中,要看张玉辉和孙元策、孙元洞的抚养关系是否成立。
首先,张玉辉作为继父,要求继子承担赡养义务,是取决于他与继子孙元策、孙元洞之间有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
孙元洞认为,他在母亲和张玉辉结婚时,已经接近成年,生活方面都没有得到张玉辉的抚养照顾,因此,不应该承担赡养责任。
法院认为,张玉辉和王芹在1995年结婚,这一年,孙元策17岁。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而且,张玉辉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这段时间孙元策在上学,是由他抚养。
因此,法院认定张玉辉对孙元策没履行抚养教育义务,二人之间没能形成继父子关系。
所以,孙元策对张玉辉不需要承担赡养义务。
其次,孙元洞主张在母亲和继父结婚时,自己已经不上学了。
不过,孙元洞没有提交证据来证明,当时自己已经独立生活,
法院认为,孙元洞在母亲与继父结婚时,已经13周岁,还是未成年。
而且,孙元洞的户口和张玉辉在一户内,所以,可以认定孙元洞和张玉辉之间形成了继父子关系。
《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因此,张玉辉年迈且因疾病生活自理困难,孙元洞作为继子,应当承担部分赡养义务。
最终,法院判决:孙元洞支付张玉辉已产生的医疗费、养老机构服务费5218元。
孙元洞每年支付张玉辉赡养费5700元。
驳回张玉辉其他诉求。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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