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人要厚道!北京,一大妈因住在一楼,导致下水道经常被堵,大妈无奈上楼劝说邻居不要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1-31 23:31:04

做人要厚道!北京,一大妈因住在一楼,导致下水道经常被堵,大妈无奈上楼劝说邻居不要往下水道里扔垃圾,不料,邻居冷嘲道:“你住在一楼就应该承受这样的事情!”大妈无奈,只好花20000元改装下水道。多年后,当楼层需要安装电梯时,大妈抓住机会给所有人当头棒喝!

(来源:西瓜视频)

看着马桶里不断涌出的污水,李大妈的心情跌到了谷底。

她和丈夫王大叔早年来北京工作多年,终于在当地一个老小区买了一套一楼的二手房。

虽然房子有些年头,但户型不错,价格也合适,简单一番收拾后,一家人便搬了进去。

然而,没过多久,李大妈就发现了一个让人头疼的问题——马桶总是堵。

起初,李大妈以为是自己家的马桶出了问题,便请了维修师傅来检查。

师傅仔细查看后,摇了摇头说:“马桶没问题,是下水道堵了。”

师傅进一步解释,老小区的下水管道是共用的,一楼是最容易堵塞的地方,尤其是楼上住户如果往下水道扔杂物,一楼的住户就会首当其冲。

李大妈听后,心里一阵无奈。

她决定亲自上楼,挨家挨户拜访邻居,希望能通过沟通解决问题。她甚至还专门带了些小礼物,想着邻里之间互相体谅,问题总能解决。

然而,事情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

大多数邻居表面上答应不再往下水道扔杂物,但实际行动却没有任何改变。

更让李大妈气愤的是,其中有一户人家竟然直接嘲讽她,“谁让你们住在一楼,这些你们都得承受着,我们在自家马桶扔东西,想怎么扔就怎么扔,你管得着吗?”

听到这话,李大妈气得浑身发抖,但也无可奈何。

无奈之下,李大妈只好自费花了20000元改造了下水道,这才让家里的恢复如故。

但是,这件事还没完,李大妈心里左右不是滋味。她对楼上的邻居们彻底失去了信任,甚至每次见到他们,都会冷眼相对。

时间一晃到了2020年,小区里传出了一个消息:由于住户大多是中老年人,高层住户提议安装电梯,方便大家上下楼。

然而,安装电梯需要全体住户的同意,尤其是住在一楼的李大妈,因为电梯的建设会占用她家门前的公共区域,还可能影响家里的采光。

当居委会找到李大妈征求意见时,她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她冷冷地说:“当年我求他们不要往下水道扔垃圾,他们是怎么对我的?现在要我同意装电梯,门都没有!”

楼上的邻居们一听,顿时傻了眼。

他们开始轮番上门,试图说服李阿姨。有人打感情牌,说家里老人腿脚不便,没有电梯实在不方便。

有人则试图用道德绑架,指责李大妈“冷血无情”,一个人耽误了全楼的生活。

甚至还有人威胁要起诉她,称她的行为犯法

面对邻居们的软硬兼施,李大妈始终不为所动。

邻居们这才意识到,当年自己的行为有多么自私和过分。然而,为时已晚,李大妈的态度坚决,电梯安装计划最终搁浅。

有人支持李大妈,认为她是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要想她同意,对于楼上住户而言,就必须还回此前花出去的2万元;也有人批评她太过计较,不懂得邻里之间要互相体谅。

然而,无论外界如何评价,李大妈都坚持自己的立场。

从法律角度来看,李大妈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88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楼上住户当年往下水道扔杂物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原则,给李大妈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困扰。

而李大妈拒绝安装电梯的行为,虽然看似“报复”,但也同样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民法典》第301条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以及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简而言之,对于小区楼栋加装电梯就属于重大修缮,必须经2/3以上业主同意,有些小区还规定1楼业主有一票否决权,该涉事小区就是如此,李大妈有权拒绝加装电梯。

此外,加装电梯也确实可能对李大妈的居住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总之,邻里之间的相处需要互相理解和尊重。

如果当初楼上住户能够体谅李大妈的处境,及时改正自己的行为,而不是落井下石,或许今天这样的局面就不会发生。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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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