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夏天,深圳出了档子大事儿。原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行长高森祥,因犯受贿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事儿传得满城风雨,人们都在议论。
高森祥原本家里穷,但靠着一股拼劲儿,一路摸爬滚打到了深圳这座大城市的中心。可惜有权有钱的日子过得久了,他慢慢就迷失了方向。
1988年底,商人陈民先找上高森祥贷款,为了表示感激,塞给高森祥8000块钱。这就像是打开了邪恶盒子的大门,高森祥的贪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1989年,陈民先又找高森祥担保更大的买卖,高森祥直接跟陈民先要100万港币的好处费。为了捞到这笔钱,他还亲自跑到香港,把钱给弄到手了。
不光如此,高森祥还玩起了色情那一套,在香港高档夜总会里花钱如流水,甚至还点名要台湾歌手陪他过夜。他这么做,简直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道德底线也踩了个稀巴烂。
可就在高森祥享受着虚假风光时,一封举报信把他拉回了现实。1990年7月,深圳南头区检察院收到举报信,说陈民先挪用了贷款。查来查去,陈民先就把高森祥受贿的事情给抖搂出来了。之后,高森祥想逃出国去,但最终还是没能逃脱。
法庭一审,发现高森祥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受贿金额高达173万港币、63.23万人民币、还有5000多美金。最后,高森祥被判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高森祥的事儿让人深思权力腐败和道德败坏的问题。他的悲剧,不光是他自己的,也反映了社会问题。在改革发展的路上,咱们得时刻提防权力乱用和道德败坏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