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头条的朋友们,去草莓园采摘草莓,两颗草莓进了嘴里,算是品尝还是吃? 我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昨天大年初一,去宜宾叙州泥溪一草莓园采摘草莓,感受了两颗草莓的味道,被园方义正辞严的喝斥说他的草莓是卖的,不是给我免费吃的。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个人感觉品尝了两颗草莓,被像贼一样的盯着喝斥,在大年初一这样的日子里,无法接受这样的侮辱。 市场上的草莓10到30元每一斤不等,我带着家人来草莓园采摘40元一斤的草莓,不就是图个体验吗?市场上也可以品尝,草莓园不可以品尝吗?我也去过很多草莓园,不说两颗,三颗四颗甚至更多都任人品尝,因为他们的价格都比市场上贵很多。 即便是他这个草莓园只能尝一颗,我超标了,这多出的一颗,甚至这两颗都算钱,只要你态度好点,不在大年初一出口伤人,我都能接受。在大年初一,大庭广众之下,众目睽睽之中,对待顾客像对待贼一样,不知道网民们受不受得了,反正我是受不了的,士可杀不可辱。 在我和他们发生口角之后,他们仗着人多,还企图对我动武,我是什么人呀,是一个机智勇敢的大怂包,见势不妙,英勇神武的逃之夭夭,他们灰溜溜的追也不敢追。 这件事情昨天我就说过,本不想再提,不想评论区里竟有人说我是在偷吃。发此文只是为了声明:我是正大光明的品尝,不会偷偷摸摸的,做出龌龊的偷吃行为,来草莓园采摘,图的就是新鲜的品尝和采摘,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要是为了贪吃,二十块钱一斤的,吃得不香吗,凭什么要吃他那四十块钱一斤的。
这才是农村
【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