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在安徽省无为县,一起被定性为反党反政府的暴动未遂案件——“劳动党”事

悲悯重演 2025-01-29 23:44:09

1961年,在安徽省无为县,一起被定性为反党反政府的暴动未遂案件——“劳动党”事件,悄然发生,其领导者,是个北大的学生。 故事的主角黄立众,1936年出生于无为县昆山乡芦塘黄村。1956年,他凭借优异的成绩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在那个教育资源匮乏的年代,这无疑是一件光宗耀祖的大事。入学后,黄立众积极进取,不久便加入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前途一片光明。 大跃进时期,黄立众响应号召,投身农村生产,却意外发现河北地区农村存在严重的官僚主义弊病。1960年,他回到安徽老家,眼前的景象让他震惊不已。由于浮夸风、“五风”盛行,农村粮食产量虚报严重,实际粮食储备极度匮乏,许多百姓在饥饿中挣扎,甚至有人饿死。 回到学校后,黄立众如实宣扬自己在农村的所见所闻,试图引起关注。然而,在当时“左”倾的政治环境下,他的行为被视为配合右派攻击“三面红旗”、攻击专政和外交政策。1960年4月,他被开除团籍,保留学籍,劳动察看。但黄立众并未改变自己的立场,最终在当年,经北大校长陆平批准,被开除学籍,驱逐离京。 被开除回家的黄立众,因户口本上注明开除原因,自觉颜面尽失,在轮渡上一气之下将户口本扔进长江。此后,他前往芜湖、上海、南昌、长沙等城市寻找工作,却因没有户口证明而处处碰壁,无奈只能返乡务农。 回到家乡后,黄立众耳闻目睹农村的艰难状况,农民们生活困苦,却敢怒不敢言,纷纷向他倾诉地方干部横行霸道、群众生活艰难等问题。于是开始调查民情,搜集农村粮食产量、人口死亡数字、口粮标准、干部作风、群众劳动情绪等材料,组织社员上访,向公社反映,希望政府解决困难。但社员们胆小怕事,加上他自身地主成分的身份,上访计划最终未能实现。 黄立众认为,通过正常途径无法改变现状,于是决定组织“劳动党”,试图通过暴力手段来改变农村的困境。 黄立众通过亲戚朋友发展“党员”,亲自撰写《致全国同胞书》《关于人民群众就是力量问题》等宣传材料,制定“党纲党章”“惩治官僚主义临时条例”“入党申请书”和“土地纲领”等一系列“劳动党”组织理论。同时,他还编制歌谣、刻写传单,四处宣传,动员社员加入“劳动党”。他对外宣称自己是北京大学派下来成立“劳动党”的三县调查员,上面有彭德怀领导,省里有张恺帆领导,还散布“台湾反攻大陆”的谣言,以吸引更多人关注。 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里,黄立众的“劳动党”就发展了119人,成员来自各行各业,甚至还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加入,其势力波及无为、枞阳、濉溪三个县、市。 黄立众将暴动时间定在1961年春节,他开列了将要杀害的地方干部名单,布置徐长松抢夺临湖大队枪支,借木匠组作掩护特制八把斧子作为杀人武器,召集焦兆祥等12人成立突击队,计划以500人攻打生产队、大队和昆山公社,以500人攻打普济墟农场,劫夺犯人,扩大暴动力量。两支队伍汇合后再攻打无城,进入大别山余脉展开游击战争。 黄立众后来交代,原本打算发展到一百万人再暴动,因为发展速度特别快,后来社员又要求快点行动,他才打算将人数缩小到15000人再行动。他计划先建立政权和武装斗争,监禁公社干部,对罪大恶极、贪污腐化的干部实行饿死政策,并建立自卫队保卫胜利果实,对于人民解放军则采取说服方式,试图瓦解他们。 1961年1月下旬,由于有人告密,黄立众的计划泄露。无为县公检法军事小组为防止“劳动党”激起事端,精心策划,动用两个连的部队逮捕了黄立众和骨干分子吴舜臣、方荣舟、焦兆祥等8人,同时缴获了“劳动党党章”“宣言”“杀人条例”、油印机、“入党申请书”、花名册及粮食、斧头、军事搏斗知识教材等大批罪证。 黄立众被捕后,无为县人民法院多次对他进行审讯。但黄立众政治理论修养深厚,常常针砭时弊,慷慨陈词,引用马克思、黑格尔的言论为自己辩护,始终不肯认错。在狱中,他还组织号犯冲击监狱,写“反动黑诗”,狱警多次教育,他都不悔改,甚至装疯卖傻以求保释出狱,还绝食、自尽以示威,坚持“造反有理,革命无罪”,写信给毛主席,要求狱中领导代其向省和中央上诉。 1970年7月,在当时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大背景下,黄立众被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他脖子上挂着“现行反革命集团首犯”的牌子,被执行枪决。 1982年,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重新审查,最终给予部分平反。法院认为,黄立众为首成立的组织是非法的、错误的,但判处黄立众死刑属于量刑过重,属“冤杀”;对于响应他号召的那群农民,宣告无罪,认为以反革命集团罪处刑是“不当”的,因为“被告黄立众为首的‘中国劳动党’,主要是出于对当时农村受‘左’倾政策的影响,农民生活没有改善和对‘五风’盛行不满,想要改变和改善这种现状,并非出于反革命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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