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房东见男子眼镜店生意好,每年都要涨房租,最后涨到160000一年,男子承受不住便搬到了隔壁店,租金少了一半,生意还越来越好。女房东知道后很窝火,提起铁棒就冲到男子眼镜店,将店里砸了个稀巴烂。男子直接报警,女房东悲剧了! 一大早,段斌才开了店门在拖地,女房东骑个电动车便来了,他叫段斌把手里的拖把放下,有事给他说。 “房租今年得涨了,这一片人家早都涨了,我看你也不容易,才拖到现在,一年160000,你考虑一下。”女房东开门见山的说。 一听这数,段斌有些懵了,一年160000,一个月就得一万多,这租金也太高了。 房东见她面露难色,接着说:“你看你卖眼镜的,谁不知道你们这是暴利行业,这几个租金你几天时间就赚回来了,你考虑考虑,月底给我答复。” 房东走后,段斌也无心再收拾卫生了,他呆坐在店里,一脸愁容。 他开眼镜店已经13年了,这13年,他一直租的是这家的店铺,这间店铺在路口,确实位置好一些,店面也敞亮。 因为位置不错,再加上段斌诚信热情,他的生意这些年一直不错,口碑好,老客户特别多。 房东看她生意好,觉得他能挣钱都是因为她家店铺位置好,所以从第二年就开始,就一直给段斌涨房租。 从刚开始的一年十万,到十二万,十四万,再到十五万,这次又要十六万,步步紧逼。 以前,房租十五万一年,他生意好勉强还可以支撑,只是赚得少一些,总比出去打工强。 但最近两年,生意很不景气,有时候几天才开一张,而房租一分都没降,再加上水电费这些,一毛不挣还要赔钱。 生意困难的时期,段斌偶然听隔壁商户说,他们的房东多多少少都给他们降了房租,不赚钱可以,起码可以保证不赔钱。 段斌赶紧找到女房东,希望她可以看在自己租了十来年的份上,也能给他适当降一点租金,等这段时间撑过去,一切恢复正常了,他再把房租涨回来。 没想到,女房东一听这话,脸色马上变了,双手叉腰,没好气的表示:“降房租?你把我当慈善家呢?你要吃喝,难道我喝西北风吗?房租降不了,你别道德绑架。” 见女房东如此没有人情味,段斌又失望又气愤,从那时开始,他心里便暗暗打算,想重新租家店。 没想到,店面的亏损还没缓过来,她又跑来涨房租,这真是逼死人不偿命。段斌更加坚定了搬走的决心。 就在他愁的找不到合适的铺面时,这家店隔壁有家店刚好退租,房东贴出告示,要把房子往出租。 段斌近水楼台先得月,赶紧抢先。那个铺面虽然在路口过去一点,但面积更大,更敞亮一些,关键房租比这边便宜太多了。 段斌觉得非常合适,很快便和新房东协商一致,签了合同。 一切准备就绪后,他给女房东打去电话:“你这铺面我租不起了,下个月就搬走。” “不租了算了,你能挣钱,都是因为我这地方风水好,有财运,爱租不租,你不租有的是人排队租!”不等段斌回话,房东便挂断了电话。 段斌这女房东彻底撕破脸,他便毫不犹豫搬了过去。 搬过去后,段斌的生意不仅没受影响,甚至比原来更好了,每天店里的人都络绎不绝。 生意好了,房租降了,段斌每天都喜气洋洋,心情非常好。 而女房东的店铺呢,虽然也有不少人前来打听,但一听这租金高的吓人,都直呼租不起,所以,两个多月了,她的铺面一直空着没租出去。 女房东气不打一处来,只要一过来便站在店门口指桑骂槐,发泄她的怨气。 一天中午段斌趁着店里没人,收拾了一堆垃圾提着去扔,经过女房东的铺面时,瞟了一眼,刚好和那女房东来了个目光对视。 女房东一下火了,她觉得段军是在赤裸裸的挑衅她、嘲笑她,二话不说,提着一根铁棒就冲进了段斌的眼镜店。 她胡乱挥舞着铁棒,几下就把店里砸了个面目全非。段斌没有阻拦,他掏出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然后站在一旁看着女房东尽情发泄。 女房东砸累了,警察刚好也来了,将她直接带走。 这下,女房东闯大祸了,她不仅面临着巨额的赔偿,甚至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1、作为房东,可以不降房租,那就要 承担租不出去的风险。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是否降房租是房东的自愿,谁也干涉不了,房东觉得地段好,可以把房租定高,但市场会对此进行调节。 2、刑事上,房东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房东故意打砸眼睛店,损失轻轻松松就能达到上万元,这样的金额足以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恐怕要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3、民事上,房东还要照价赔偿。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房东损坏的这些眼镜,都要按照市场价进行赔偿,还要恢复店面,真是得不偿失!(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宝鸡政法)
湖南长沙,女房东见男子眼镜店生意好,每年都要涨房租,最后涨到160000一年,男
运良说是非
2025-01-29 21: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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