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蓝田,男子吕富平偶然发现自家祖上竟是大户人家,他心想祖坟里陪葬品定是不少。于是,他悄悄找了四个人,偷偷挖开了祖坟,取出119件宋代宝贝。可还没来得及出手,就被村民举报了。相关部门鉴定后称这些都是文物,不仅全没收了,还把吕富平判了死刑。他大哭申诉,却无济于事。
(案例来源:法治进行时)
吕富平家世代务农,日子过得平平淡淡。一天,他在整理老屋时,无意间翻到了一本泛黄的族谱。族谱上记载,他的祖上曾是当地的大户人家,家业兴旺,声名显赫。
吕富平看着这些文字,心中不禁泛起一阵涟漪。他想,既然祖上是大户人家,那祖坟里陪葬的宝贝肯定不少。
这个念头一旦萌生,就再也挥之不去。吕富平开始茶饭不思,整天琢磨着怎么找到祖坟,挖出那些宝贝。
他深知,这件事不能声张,一旦传出去,不仅宝贝保不住,自己还可能惹上麻烦。于是,他悄悄地开始打听,寻找可靠的帮手。
不久后,吕富平找到了四个同村的好友:邱大勇、田二牛、熊三娃和丁四狗。这四个人都是实诚人,和吕富平关系不错。
吕富平把他们叫到一起,神秘兮兮地说:兄弟们,我有个大事要和你们商量。我发现我家祖上是大户人家,祖坟里肯定有不少宝贝。咱们一起去挖出来,卖了钱大家平分,怎么样?
四人一听,都愣住了。田二牛结结巴巴地说:富平,这……这可是挖祖坟,会不会太缺德了?
吕富平不屑地哼了一声:缺德?这宝贝本来就是我家的,挖出来也是物归原主。再说,咱们悄悄地挖,谁知道?
经过一番劝说,四人终于被吕富平说服了。他们选了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带着工具来到了吕家的祖坟地。
吕富平根据族谱上的记载,找到了祖坟的位置。五人轮流挖土,累得满头大汗。终于,在深夜时分,他们挖开了坟墓,露出了里面的棺椁。
吕富平迫不及待地打开棺椁,只见里面金光闪闪,琳琅满目。他仔细一数,竟然有119件宝贝,而且都是宋代的古董。他高兴得几乎要跳起来,四人也是满脸喜色,纷纷称赞吕富平有眼光。
然而,好景不长。吕富平等人挖祖坟的事情很快就被村民发现了。有人悄悄报了警,相关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过鉴定,这119件宝贝都是珍贵的文物,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
吕富平等人被带到了派出所,面对警方的询问,他们一开始还矢口否认。但证据确凿,容不得他们抵赖。
吕富平哭丧着脸说:民警同志,这是我祖传的物件,怎么就成了文物了?
民警严肃地说:这些宝贝在地下埋藏了数百年,已经属于国家所有。你们私自挖掘并贩卖文物,是违法的行为。
吕富平等人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原本以为只是挖点宝贝卖钱,没想到竟然触犯了法律。
吕富平更是后悔不已,他哭着说:我真是太糊涂了,为了这点宝贝,竟然把自己送进了牢房。
一、吕富平等人的行为性质
吕富平等人,明知祖坟中可能存有文物,却仍然故意为之,私自挖掘并意图贩卖,这一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具体来说,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盗掘古墓葬罪。
《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本案中,吕富平等人盗掘出了119件宋代宝贝,这些宝贝无疑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属于珍贵文物。
因此,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上述法条中规定的“盗掘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的情形,应依法从重处罚。
二、吕富平等人的主观恶性
吕富平等人作为成年人,明知挖祖坟并贩卖文物是违法行为,却仍然故意为之,这显示出他们的主观恶性极大。
他们为了谋取私利,不惜破坏祖先的安息之地,践踏法律和道德底线。这种行为不仅是对祖先的不敬,更是对社会秩序的公然挑战。
三、吕富平等人的行为后果
吕富平等人的行为后果极其严重。他们的行为不仅导致了珍贵文物的流失和破坏,更对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挖祖坟这种行为在民间被视为极不吉利和缺德的事情,它破坏了人们对祖先的尊敬和缅怀之情,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吕富平作为挖祖坟的策划者和主要实施者,其主观恶性极大,行为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吕富平和邱大勇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邱大勇作为挖祖坟的积极参与者,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田二牛、熊三娃和丁四狗虽然参与程度相对较低,但他们的行为也构成了犯罪,应依法惩处。最终,田二牛、熊三娃以及丁四狗有期徒刑15年。(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