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输了?河北,交警在某路段设卡检查时,查获了一辆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抽血检测确定货车司机醉驾。没想到,法院在认定货车司机危险驾驶罪成立,判了货车司机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后,货车司机将交警起诉至法院,法院又认定交警的处罚违法,判决撤销了交警的行政强制措施! (案例来源: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某是一名80后,住河北邢台市桥东区,平时喜欢喝酒。 2023年11月16日中午,赵某和朋友喝完酒后,坐上重型半挂牵引货车驾驶室,继续运货。 在赵某看来,大中午的,交警不可能出门查酒驾,这方面他有经验。 然而,货车由西向东行驶至深州某村时,赵某看到某交警支队的交警在前方设卡检查,并将其的货车拦下。 赵某知道自己喝了酒的事情瞒不住,硬着头皮吹了交警递上前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不出意料,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90mg/100m1。 13时10分,交警将赵某带到市医院抽血,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101mg/100ml。 1、《关于办理酒驾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已经超过80mg/100ml的标准,所以交警将赵某移交了当地派出所,由派出所追究赵某刑事责任。 《刑法》第133条规定,犯危险驾驶罪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认定赵某危险驾驶罪成立,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赵某的货车核定车辆总质量为49000kg,自证载重为95300kg,超载了94.48%。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到500元罚款;超过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2000元罚款。 按照法律规定,交警可以对赵某超载行为罚款500-2000元。 3、赵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按理说,赵某超载和酒驾一事,事实清楚,赵某也认可他超载和酒驾的事情,赵某将交警起诉至法院,法院不会支持赵某,但赵某发现交警执勤过程中存在重大程序瑕疵!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七十条规定:“在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及公路上执勤应当由两名以上交通警察或者由一名交通警察带领两名以上交通协管员进行。” 赵某发现,当时在现场查违章的两名交警,是辅警,而且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显示,其中一名承办人,还不是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 交警部门意见:
交警检查的时候,按规定穿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相关标识,赵某没有质疑交警的身份,也没有要求交警出示执法证件,所以赵某对交警的身份是明知的。 辅警单独上路执勤虽然违反了《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但只是违反法定程序,赵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和超载是事实,交警程序轻微违法对赵某的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 交警部门提出,法院不应该支持赵某的诉讼请求。 刑事法庭都已经认定赵某构成危险驾驶罪了,法院在面对赵某和交警的行政诉讼时,又要怎么判呢? 法院意见: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询问、辨认、检查、勘验,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等调查取证工作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表明执法身份。 两名辅警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审批表显示,其中一名承办人并非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都违反了法定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法院认为交警行政强制措施,严重违反程序法定原则,其行政行为无效,判令撤销交警对赵某的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 至此,赵某胜诉。
笑论天下事
交警救了你,你还倒打一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