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女子给刚出生的孩子买了重疾险,可她没想到,孩子一岁多时,得了脑瘫,花了20多万,她去递交材料,要求理赔,却被他们以审核材料为由,两三年都没给她一个答复,女子只好按期交保费,他们也没有拒保,可是理赔一直没有到位,女子赶紧找来调解员,获得了30万的赔偿。
看着到账的这30万元理赔,杨女士热泪盈眶,三年来的努力,她终于看到了希望,她没有想过,交保费的时候要按时交,获得理赔这条路会如此累, 而这三年来的艰辛又一一呈现在她的眼前。
两年前,杨女士看着一岁多的孩子,不能翻身,更不会独立坐起来,他们一家人都慌了,大家都知道这孩子应该是哪里出问题了。
大家慌忙带着孩子去就医,这才确诊,孩子得的是脑瘫,需要不停地做康复,才能让孩子的情况有所缓解。
为了能让孩子赶紧好起来,杨女士需要每周有5天时间带孩子去做康复,每天要做三个小时, 他们花的钱也已经有20多万了,这给他们这个普通的小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
看着孩子每天都要花钱,杨女士和家人都非常焦虑,正在大家走投无路时,杨女士想起了给孩子买的重疾险,想到这一点,大家才看到了一点希望。
原来在孩子刚出生的时候,杨女士就听熟人说过,孩子是宝贝,爱孩子就要给孩子一份保障,可以给孩子买一份重疾险。
当时杨女士看着心爱的孩子,她也是想给孩子一份保障,加上那时手上的钱也比较富裕,所以当时就买了一份重疾险。
当时的业务员跟她说了,只要买了这份险,就连日常中头疼脑热的小病,都可以报,不管病重病轻,只要上报材料就可以得到理赔。
杨女士当时是这么想的,孩子刚出生,成长的过程当中,肯定会生一些小病的,如果这些小病都能报的话,也能省下不少钱,以后如果有意外,这也是一份保障,所以她就交了这份险。
她想起这份险的好处,就赶紧和家人准备孩子的材料,然后上报资料审核处,而他们给的答复是,让杨女士一家等回复。
杨女士一家人就这样抱着希望,一直在等待着,可是他们一等就等了两三年,还没有得到回复。
而孩子这边花的钱越来越多了,杨女士等不到一个回复,不知道到底能报还是不能报,她也不敢停止交费,她每年还是按时按需交费,对方也没有拒保。
现在看着孩子花费的钱越来越多,可对方迟迟没有给回复,杨女士和家人真的非常着急,于是他们找来了调解员,决定曝光此事。
面对调解员的到来,对方表示将会落实这个情况,并且会在三日之内给答复。
后来就有人来给孩子拍照,收集孩子的所有材料。
所幸,结果是非常好的,杨女士最后经过努力,获得了30万的理赔,这真的给他们一家带来了希望。
只是杨女士看着这30万的到账,她想起这三年的艰辛,她真的是感慨万分,如果没有找调解员,她知道,这件事估计还得遥遥无期。
那么该如何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呢?
首先,杨女士买了这份险与他们就构成合同关系,他们连日常的小病都可以报,那么重疾更应该可以报,他们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但实际上杨女士面临的情况是,他们一直在审核,没有给一个答复,这就是态度问题,也是不履行约定的表现。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面对这种情况,杨女士可以争取,他们继续履行约定的义务,即使是他们违约了,杨女士依然可以要求他们承担继续履行违约的责任。
由于他们一直没有一个答复,这就给杨女士一家带来了很大的困惑。
一边孩子需要用钱,一边这边又没有给答复,杨女士一家又不敢轻易断了交费用这个念头,所以这件事如果没有一个结果,杨女士一家真的会很困惑的。
还好杨女士一家经过努力终于看到了希望。
那么对于此事,你有何看法呢?(来源:小溪办事—202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