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生完二胎坐月子期间,丈夫的情人突然找上了门,称在女子生二胎期间,自己还与女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8 00:09:26

一女子生完二胎坐月子期间,丈夫的情人突然找上了门,称在女子生二胎期间,自己还与女子的丈夫在酒店开房。女子因此大受打击,毅然决定离婚,但二人因为孩子抚养权和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了分歧。女子要求丈夫进行补偿,并且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丈夫要求必须留下一个孩子。

(来源:逐浪新闻)

据了解,易女士的丈夫张某与其情人王某是在易女士怀二胎时候认识的。可能由于易女士怀二胎后不方便,所以张某的精力无处发泄,就这样和王某搞在了一起。

而王某为了不让易女士发现异常,经常说自己在忙于工作,易女士出于对丈夫的信任,所以从未有过怀疑。

可谁知张某却与王某双宿双飞,多次在酒店开房。期间,张某还给王某买了不少奢侈品礼物。

在易女士生二胎那天,张某迟迟没有出现,她打电话联系张某,却得到了正在忙一个重要项目的回复,这让易女士心中一阵失落。

在易女士坐月子期间,她的身体和心理都处于极度脆弱的状态,她渴望得到张某的陪伴和关爱,谁知却等来了一个让她心灰意冷的人。

那天王某突然找上了门,自称是张某的女人,她向易女士坦露了一切,包括他们如何相识、如何相爱,以及和张某在易女士怀孕期间还一起开房。

易女士听后,感觉整个世界都崩塌了,她无法相信自己一直深爱的丈夫,竟然会背叛她到如此地步。那一刻,易女士决定了,她要离婚,她要离开这个让她伤心欲绝的男人。

之后,易女士与张某协议离婚,并表示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同时张某应当给予补偿。但是张某要求必须留下一个孩子,否则不会同意协议离婚。

那易女士的主张能否得到支持呢?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事件中,易女士在婚后相夫教子,为张某生了两个孩子,可是张某却在婚内出轨,甚至在易女士生产期间,还与王某在酒店开房。

因此,张某在这段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易女士有权要求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按照规定,夫妻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等方面负有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另一方请求补偿,而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也就是说,易女士有权要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2、关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本事件中,易女士这次怀的是二胎,而且才刚出生不久,所以原则上应当由易女士来抚养。

至于大儿子,应当由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大儿子满8周岁后,则应当征询大儿子的意见。

至于抚养费的问题,一般来说一人抚养一个的话,则无需另行支付抚养费。除非孩子有重大疾病,需要高额的医药费,而一方无力独自承担。

最终,张某同意将父亲名下的一套房过户给易女士,另行补偿30万元。不过,易女士必须把大儿子留下。而易女士则要求,张某必须配合给小儿子改姓。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对此,张某无任何异议,配合易女士给小儿子改姓为“易”。

最后,夫妻之间本应相互扶持、关爱、忠诚,这是夫妻关系长久的根本,但是张某不仅婚内出轨,还在妻子生产期间与情人开房,这行为无疑是在挑衅法律和道德。对于张某的行为,应当予以谴责。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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