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 5 日,湖北宜昌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鼓励支持城区用人单位将在宜合法生育妇女产假延长至 1 年,配偶护理假延长至 30 天,这一消息迅速引发社会热议。 该政策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发布,《关于提升宜昌城区综合性民生服务保障水平的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各单位延长产假,期间工资按原额发放,且不影响职工权益,配偶护理假也相应延长,同时倡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执行。 1 月 7 日,宜昌市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和人社局 12333 热线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为鼓励性政策,非强制执行,具体由单位与职工协商并依单位情况确定是否执行。宜昌市目前常规产假为 158 天(国家规定 98 天 + 当地增加 60 天)。 宜昌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工作人员透露,自政策实施以来,已有 20 多家单位响应,多数为政府部门和国企。不过,关于《湖北日报》报道中建议的如调整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劳动监察监督、提供更多育儿支持服务等配套措施,暂时还未出台,但相关部门一直在收集社会反馈意见,随着该政策进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后续可能会推出。 对此,专家们看法不一。山东社会科学院崔树义教授认为,若延长产假成本由企业承担,对企业不公平,可能降低企业招聘女性意愿,影响女性就业。西安交通大学姜全保教授则表示,延长产假出发点是好的,如北欧国家产假较长,但关键在于国家承担更多成本,而非全由企业负责。他建议各省份可在 158 天基础上适当延长产假,采取鼓励或弹性制度,并出台配套措施保障多出假期的成本,避免政策流于形式。 目前,我国各省份产假多在 98 天基础上延长,多数为 158 天,部分省份针对二孩、三孩有不同程度延长,西藏生育三孩产假最长可达一年半。
湖北宜昌鼓励产假延长至一年当地回应:已有20多家单位响应,系鼓励性政策并非强制
上头期不迷惑
2025-01-27 14: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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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7xxx05
一年有点少了,三年才好,反正执行的都是国企事业单位,民企不会参加,这样可以让那些人名正言顺的休假拿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