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生完孩子却得知准丈夫已婚##律师说法#
穆某不仅仅是已经违法,而且估计是重婚罪。
女子冯某与穆某恋爱同居,生子后却得知准丈夫穆某已婚。冯某以穆某侵犯人格权为由诉至法院。
首先是身体权、健康权、名誉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穆某在与冯某交往过程中隐瞒已婚事实,导致冯某怀孕生子,给冯某的身体、健康和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法院认定穆某的行为构成对冯某人格权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是赔偿责任。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冯某因怀孕生子产生了医疗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同时因穆某的欺骗行为遭受了严重的精神损害。法院判决穆某向冯某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是重婚问题。重婚行为违反了我国《民法典》和《刑法》中关于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属于无效婚姻。即使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重婚的婚姻也不能转为有效。
如果重婚中存在善意的一方,他(她)可以根据《民法典》规定,请求有过错的一方赔偿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