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某个小区业主准备到顶楼天台去晾被子,却发现有人在顶楼天台前装了一道铁门,并

好大的瓜 2025-01-25 22:15:41

重庆,某个小区业主准备到顶楼天台去晾被子,却发现有人在顶楼天台前装了一道铁门,并大锁锁住。该业主透过铁门旁的缝隙望去,发现200多平米的天台,全部铺上家用瓷砖,打理得干干净净。该业主以为是物业改善小区环境,在业主群一打听,才知道是顶楼住户所为,顶楼住户已霸占了顶楼天台!

事发后,业主向物业投诉,要求物业责令顶楼业主整改,但顶楼业主无动于衷,其他业主上门去找他,他也避而不见,无奈之下,业主向媒体曝光了此事。 从视频可以看到,顶楼住户为了能直通楼顶天台,直接拆掉了原有的墙体,然后加建了一个楼梯,直接通到他家中,顶楼天台俨然成了他们家的后花园,而原先通往顶楼的楼梯,被顶楼住户加了一道铁门,并用大锁锁上了。

视频显示,楼顶的地面,已经铺上了整整齐齐的瓷砖,看上去花了很多心思,而且防护栏处也没有放过,贴上了满满的墙砖,俨然已成一个私人用的场所。 事情曝光后,该栋楼房的业主十分气愤,他们表示无法容忍顶楼住户的行为,并强烈要求顶楼住户整改,但顶楼住户一直避而不见,或许是准备采用拖时间的方式,让此事不了了之!

法律怎么看这事?顶楼业主的行为违法吗?其他业主应该如何维权? 首先,小区内有些地方属于业主专有,对于业主专有的部分,业主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益,只要不影响他人,想怎么处分怎么处分。 但有些地方属于业主共同,对于共同共有部分,想要占有、使用,就必须要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

相关司法解释第3条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简而言之,顶楼天台属于该栋业主共同所有,顶楼业主无权用铁门将天台锁起来,更无权据为己有,顶楼业主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所有权。

其次,民法典第238条规定,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其他业主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顶楼业主将楼顶铁门拆除,让其他业主自由通行,使用天台,当然,其他业主也可以要求顶楼业主将楼顶天台恢复原状。 但通过民事诉讼,可能耗时良久,除了民事诉讼外,其他业主还可以让物业报有关部门,让有关部门介入处理。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物业虽然没有执法权,但物业发现业主的违章行为后,应当予以制止。制止未果的,还可以报有关部门,让有关部门对小区内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最后,有网友认为,其他业主眼红了,楼顶阳台归最上层使用没毛病啊,他们那儿就是这样,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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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萝卜

萝卜

17
2025-01-26 18:05

消防通道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9
2025-01-26 17:46

本来就是顶层的

用户77xxx22 回复 01-26 19:02
扯淡,只要合同上没注明,顶层默认是公共区域,只不过一般没住户搭理

爱大了的小白 回复 用户77xxx22 01-26 22:13
八成是物业或者建筑商给私自卖了吧。

用户49xxx03

用户49xxx03

2
2025-01-26 21:13

这种老旧楼顶漏水严重,如果楼下业主愿意分摊维修费他肯定不会占用

好大的瓜

好大的瓜

回首云开枫映色,不见当年紫衣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