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女子的房子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物业说:漏水是房子质量有问题,应该找开

火龙果看天下 2025-01-25 15:39:06

湖南长沙,女子的房子漏水,多次找物业维修,物业说:漏水是房子质量有问题,应该找开发商,但还是帮女子申请了专项维修资金,不料,漏水还没解决,女子气的10多年不交物业费,一共拖欠27000多元,物业只好起诉女子,没想到,法院判决让女子傻了眼!

印玉红的家,住在开福区的一个小区里,这里绿树成荫,环境优美,本是一个不错的居所。

但是,印红玉却因为一件烦心事,和小区的物业公司产生了长达十余年的纠葛。

事情要从2013年7月说起,那年夏天,印红玉发现家里的屋顶漏水了,每当下大雨的时候,屋里就下小雨,而且墙面还渗水。

等到天气晴好的时候,阴湿的墙面就开始发霉,黄一块,黑一块的,很是难看,而且墙皮也开始脱落。

印红玉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原来洁白的墙面,变的斑驳不堪,不仅影响美观,更重要的是发霉对健康也不好啊!

印红玉觉得房屋漏水,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不便,于是,她第一时间找到了小区的物业,希望他们能够帮忙解决。

印红玉跟物业说了自家的情况后,物业派人上门查看,还尝试着进行了一些简单的修补。

不过,这些临时措施治标不治本,印红玉家房屋漏水的问题依旧反复出现。

印红玉很是困扰,她觉得物业没给自己修好,漏水问题根本没有解决。

所以,她多次向物业表达了不满,要求物业彻底解决漏水问题。

不过,物业对印红玉说,他们只是提供物业服务,房屋漏水是房屋的质量有问题,这块应该归开发商负责。

不过,物业觉得印红玉也不容易,出于好意,还是将印红玉家房屋漏水的情况上报给建设单位,还帮着申请了专项维修资金来尝试修复。

然而,维修过程并不顺利。

由于种种原因,专项资金迟迟没有到位,印红玉家房屋漏水的问题也就一直拖着没有解决。

印红玉对此非常恼火,她觉得物业没有尽到应有的维护义务。

于是,从2023年7月开始,印红玉拒绝缴纳物业费,她以这种方式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所以,从这之后,印红玉干脆把交物业费这事丢在一边了,一转眼就拒缴了十余年。

物业公司也很为难,他们多次找到印红玉催收物业费,但是,印红玉始终坚持一个态度,你不把房屋漏水问题给我解决了,我就不交。

物业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物业服务的职责,印红玉不交物业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

双方僵持了很久,在2024年5月,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将印红玉告上了法院,要求她支付拖欠的2.7万余元物业费以及违约金。

印红玉认为,自家房屋漏水的位置属于建筑物非专有部分,物业有日常维护义务。

她还认为,房屋漏水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她多次和物业反映漏水问题,但是,物业没有彻底解决,凭什么让她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认为,他们已经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了服务,印红玉家房屋漏水,属于房屋质量问题,应该由开发商负责。

物业还表示,他们已经将印红玉家房屋漏水的问题上报给建设单位,并申请了专项维修资金来修复,已经尽到了相应的职责。

法院一审认为,物业公司给印红玉提供了物业服务,所以,印红玉应当支付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中,印红玉家房子漏水这件事,是房子的质量问题。

物业对于业主报修的房屋问题,有义务进行登记、转告并协助解决。

此事中,物业已经将印红玉的报修问题向建设单位反映了,还申请了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复,已经尽到相应责任。

另外,物业和印红玉之间存在的是物业合同关系,并不是房屋买卖合同关系。

物业已经提供了服务,印红玉不能把物业不维护当做理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不过,一审法院考虑到,印红玉家漏水那块属于建筑物非专有部分,物业有日常维护义务。

但是,漏水问题拖了很久都没解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印红玉一家的正常生活。

所以,一审法院酌情让印红玉交70%的物业费,算下来是1.9万多。

而关于物业主张的违约金,法院认为印红玉不是恶意拖欠,也是想让物业把服务做的更好,所以,不支持物业要违约金。

一审法院判决后,印红玉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印红玉家的房子是质量问题,所以,她应该和房地产开发商去解决漏水问题。

本案中,房屋质量问题是印红玉和房地产开发商的法律关系,与印红玉和物业公司关于物业费拖欠,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

所以,印红玉不能因为房屋因质量问题导致漏水,就拒绝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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