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人死亡,30人受伤,23辆车坠落。
将近8个月之后,调查结果及问责终于来了。
塌方的主因是:
一是强降水;
二是长时间饱水造成路基软化,引发塌方。
共有4个单位,32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追责方式有:
诫勉
书面检查
党内警告、政务记过
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
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降两级或降一级
被追责的4个单位分别是: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被追责的个人,职位最高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职位最低的,是养护项目总监。
没有人被开除公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