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酒馆老板约刚认识的女子喝酒,开房时昏睡的女子突然哭喊,酒馆老板赶紧停止,还

穆顺聊社会 2025-01-25 11:12:58

江西,酒馆老板约刚认识的女子喝酒,开房时昏睡的女子突然哭喊,酒馆老板赶紧停止,还是因强奸罪被起诉到了法院。 事发当晚,男子王某约刚认识几天的被害人谭某吃西餐,两人一边玩游戏一边喝酒,一直喝到第二天凌晨,女子酒后昏昏欲睡。 王某便叫来网约车带扶着谭某去酒店开房,进入房间后,当王某正要开始发生关系时,谭某突然哭喊起来,王某害怕出事,赶紧停止。 不知道双方有无继续沟通,3天后,王某因此事被抓获归案,家属代为赔偿谭某,终于拿到了书面谅解书。 那么,王某有罪吗? 在该案中,有王某的口供和被害人的陈述,网约车司机的证言,以及监控录像,从证据上可以看到女子饮酒后意识模糊的状态,双方也刚认识几天,没有看到证据显示两人是相约开房。 王某也自愿认罪认罚,法院认定王某构成了强奸罪,但属未遂,又因取得了谅解,依法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为什么不是中止,而是未遂? 为了鼓励人们在违法犯罪时,能够迷途知返,自动放弃犯罪,主动避免犯罪结果发生,减少对被害人的伤害,《刑法》第24条规定了犯罪中止,可以减轻甚至免除处罚。但是在实践中,嫌疑人到底是自愿的中止还是不得已的未遂,分歧还是很大。 比如,这起案件中,王某准备发生性关系抚摸时,被害人就以哭喊以示反对,王某看到后,当即冷静下来,没有进一步下去。 那么,王某停止犯罪行为,是因为只有约炮的想法,没有强迫的故意,还是说,王某就是想趁人之危,欲行不轨,但是,被害人的这种反抗程度,使王某心有不甘的停止下来,想干,也干不了坏事了,我认为这是有讨论空间的。 不过,这一切都没有意义,我代理过类似的案件,半成功的获得了缓刑结果,深深感到命运的突然,一个中年男士,从事业有成的酒馆老板,从浪漫的西餐厅,红酒美人相伴,论落到二三十个抠脚大汉挤在一个屋的看守所监室,只因为酒店开房时的几分钟。 案例来自某判决书,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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