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一名男子见妻子爱吃车厘子,就到水果批发市场,以每箱290元的价格,买了5箱,准备让妻子吃个够。结果晚上妻子回家,打开车厘子发现全是烂果,男子气冲冲的找到商家,谁曾想到,竟遭到商家员工的辱骂。
刘女士平时特别爱吃车厘子,但因价格太贵,没舍得买很多,这不要过年了吗,刘女士丈夫就寻思着,囤点车厘子在家里,让刘女士吃到饱。随后,刘女士丈夫来到水果批发市场,以1450元的价格,买了5箱车厘子回家。 由于当时水果批发市场的人很多,工作人员又急着拉走,刘女士丈夫看了一下表面,觉得车车厘子没有问题,就将5箱车厘子搬到车上,然后开车回家。
晚上的时候,刘女士丈夫像是邀功一样,让刘女士看看自己买的车厘子。 刘女士当时非常高兴,兴冲冲的打开箱子,结果打开之后,刘女士直接蒙了,这一箱子都是烂果,一个都没办法吃。刘女士以为只是这箱有问题,紧接着又打开其他车厘子箱子,不料,丈夫买的5箱车厘子,一箱好的都没有。
事发后,刘女士和丈夫找到批发水果的商家,向其讨要说法,结果遭到对方员工的辱骂。直到媒体介入,店老板才出面解释说,之前的员工是临时工,她现在也找不到人,她愿意给刘女士换5箱车厘子。
1、现在很多无良商家,都喜欢将好的水果放在表面,然后将坏果藏在底部,这样看上去,果子又大又好,而且价格不贵,十分划算。 商家这样做,固然可以赚一波,但消费者不是傻子,消费者上了一次当后,会将该商家加入不诚信名单,拒绝再买他们家的商品。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商家将好果放在上面,掩饰水果的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这样做,违法。
2、刘女士丈夫是否可以以欺诈,要求水果批发商退一赔三呢? 刘女士丈夫想要又大又好的车厘子,实际上到手的却是坏果,受到了欺诈,没有异议,但他是否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退一赔三,三倍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具体而言,消费者向经营者主张退一赔三的前提是,经营者使用欺诈的手段,使消费者陷入错误认识,进而使消费者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刘女士丈夫是否可以主张退一赔三,关键看商家是故意将坏果卖给他们,还是因为失误,不小心将坏果当成好果,卖给了刘女士丈夫。
3、退一步讲,即便商家不是故意的,也应该为刘女士退货或者换货。 刘女士丈夫支付1450元,是想买可以食用,品相良好的车厘子,而不是一堆无法食用的坏果。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也就是说,商家向刘女士丈夫交付无法食用的车厘子,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按照法律规定,商家应当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也就是为刘女士换货或者退货。
最后,购买一箱一箱的水果,一定要仔细看,千万不要被最上层的几个水果给蒙蔽了,最后买了一箱或者半箱坏果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