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60多岁大妈,来到金店,进来就说她要买18万黄金送女儿,店员让她挑选

岔气查理 2025-01-24 18:58:01

江苏无锡,一60多岁大妈,来到金店,进来就说她要买18万黄金送女儿,店员让她挑选,她说没啥可选的啥都行,连手寸都没要求,店员觉得事出反常必有妖,她女儿为啥不到场?挑选东西也没要求这不正常,金店立马报了警,结果出乎意料。

2025年1月23日,一个60多岁的大妈走进一家金店,径直来到柜台前,开口便说:“我要买18万的黄金。”

大妈一开口,让店员不敢怠慢,很少能遇到这么豪横的顾客,店员自然是热情接待。

店员问大妈,想挑选啥样的首饰?是项链,耳环,还是手镯?可大妈却说啥都行。

店员一听,心里不由得一愣。平日里,来店里买黄金的顾客大多会精挑细选,问东问西,哪有像这样一来就要买这么多,还什么都不挑的?

店员又问大妈,是买来自己戴还是送人?大妈说买给女儿的。

这就让店员更不可思议了,大妈提到要给女儿买黄金,可女儿却并没到场,问她要女儿的手寸,大妈说没有,这实在是有些不合常理。

店员尝试着问大妈:大妈,您女儿怎么没来呢?买黄金可是件大事,您不挑挑样式,也不量量手寸吗?

大妈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不悦,说女儿工作忙,没时间来。样式嘛,无所谓,只要是黄金就行。手寸嘛,她跟我差不多,就照着这个尺寸拿吧。

店员听了大妈的话,心里越发觉得不对劲。她抬头看了看店里的监控摄像头,又悄悄给同事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留意这位大妈。

随后,小李又试着跟大妈聊了几句,想套出她买黄金的最终原因?可大妈似乎并不愿意多谈,只是反复强调自己要买黄金送给女儿。

店员对大妈说,挑选黄金可不是着急的事,慢慢挑,她去给大妈倒杯水,然后悄悄拨打了报警电话。

警察很快赶到了现场,他们询问大妈的情况,妈见状,显得有些紧张,但更多的是不解。她不明白,自己买个黄金怎么还会惊动民警?

经警方调查,大妈被一个所谓的“量化投资平台”给盯上了。这个平台的人天天给她打电话、发信息,说只要投资就能赚大钱。

一开始,大妈并不相信,可架不住对方天天软磨硬泡,还时不时发些别人赚钱的图片给她看。渐渐地,大妈有些心动了。

对方忽悠大妈说,如果能在这个平台上充值,就能享受优先投资的待遇,而且不用排队。充值的方式也很特别,就是买黄金然后邮寄给他们。

民警告诉大妈,这是一个典型的诈骗手段,那些所谓的“量化投资平台”都是骗子用来骗钱的幌子。大妈这才恍然大悟,自己差点就掉进了骗子的陷阱。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大妈握着警察的手,“要不是你们及时赶到,我这18万可就打水漂了。”

店员也如释重负,她庆幸自己今天多留了个心眼,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经过一番调查取证后,警察将大妈的情况记录了下来,并叮嘱她以后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话。大妈连连点头,表示一定会牢记在心。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骗子通过虚假的“量化投资平台”,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导大妈购买黄金并邮寄给他们,以此方式骗取大妈的钱财。

如果诈骗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或以上标准,骗子的行为将构成诈骗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店员的敏锐观察和及时报警,有效阻止了诈骗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大妈的财产安全。

《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大妈在骗子的欺诈下,产生了购买黄金并邮寄给他们的错误意思表示。

大妈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这一因欺诈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这意味着,如果大妈已经购买了黄金并邮寄给骗子,她可以依法请求撤销该交易,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反洗钱法》第3条规定:在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和按照规定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客户进行大额交易时,应依法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报告。

金店店员的敏锐观察和及时报警,不仅阻止了诈骗行为,也间接体现了反洗钱法的精神,即防范和打击利用金融系统进行非法资金转移的行为,还保护了大妈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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