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况柳根被开除党籍】经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宜春市纪委监委对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况柳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况柳根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组织观念淡薄,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岗位调整方面为他人谋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滥权妄为,甘当恶势力“保护伞”;执法犯法,“靠案吃案”,利用职务便利在案件办理、项目承接、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况柳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宜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宜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况柳根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宜春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