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广东韶关,男子午饭后去按摩,按摩完后,男子表示有点累、想睡一会,打发走了女技师。当天凌晨,服务员发现男子全身赤裸泡在木桶里,没有了呼吸,赶紧拨打120并报警。民警认定男子猝死,不予立案。按摩店出于人道主义赔偿男子家属2.3万元,家属不服,告上法庭,要求按摩店赔偿42万,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丽洁有点心神不宁,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丈夫唐轩还没回家,电话也没人接,这情况属实有点反常。 中午吃完饭后,唐轩就说出去转转,谁知,他竟然一去不回,杨丽洁只能亮着灯,等待着丈夫的回来。 一直等到凌晨,杨丽洁接到一通电话,这才知道唐轩出事了。 原来,唐轩午饭后去了一家按摩店,点了一个常规的按摩服务,就和女技师来到包间。 按摩了四十多分钟,下午3点40分左右,唐轩表示有点累了,想睡一会,女技师也就很知趣的离开,剩下唐轩一个人在那里休息。 一直到凌晨,大家都没有发现唐轩没有离开,直到服务员带其他客人去包间时,这才发现唐轩全身赤裸的泡在木桶里,没有了呼吸。 服务员赶紧报告给领导,第一时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还报警求助。杨丽洁这才知道丈夫出现了意外,猝死在按摩店。 等民警和医生赶到现场,唐轩早已身亡。经过鉴定,认定唐轩患有高血压的病史,这次可能是因此导致的猝死,并不属于刑事案件,民警不予立案侦查。 看到客人在店里发生意外,按摩店出于人道主义,给杨丽洁赔偿了23000元的精神抚慰金。杨丽洁和按摩店签订了协议,并领取了这笔钱。 事后,杨丽洁觉得这点赔偿实在太少,家里的顶梁柱没了,按摩店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该好好赔偿。 她找来律师,计算了人身损害的赔偿金额,应该是132万左右。赔偿2.3万连个零头都不够。何况按摩店时隔8个多小时不去看看唐轩,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才导致唐轩悲剧的发生。 杨丽洁查询过类似的案例,对于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店家,法院一般会判处30%以上的赔偿,至少也有42万的赔偿。 杨丽洁越想越觉得不公平,于是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签订的协议,给她赔偿42万。 法庭上,杨丽洁伤心哭诉,丈夫唐轩的身体一直好好的,这次按摩发生意外,主要是按摩店没有及时去查看导致的。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按摩结束到发现唐轩身亡的情况,中间间隔了8个多小时,这期间一直没有服务员去包间看看,要是早点查看,或许还能及时救治,不至于发生这样的情况。 杨丽洁以按摩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坚持要求按摩店至少赔偿42万。 按摩店也很委屈,他们对此并不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按摩店认为,唐轩本身就患有高血压病史,这和猝死之间有很大关系。 案发当天,唐轩明确告诉女技师,他有点累,要休息一会。没有消费者的允许,他们一般不会擅自进入包间,这也是尊重顾客的隐私,并没有过错。 服务员发现异常后,第一时间报警,也拨打了急救电话,这都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没有过错,不应该承担赔偿义务。 那么,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纠纷需要看证据,以此来认定事实,而不是根据其他的判例确定赔偿金额。 《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院从目前勘验的证据来看,无法证明唐轩的S亡和按摩店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按摩店尊重患者隐私,没有进入房间查看,符合常理。 唐轩没有受伤,和按摩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杨丽洁也放弃对尸体的解剖,无法证明按摩店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事纠纷不是谁死谁有理,而是要拿事实和证据说话。综上,法院依法驳回了杨丽洁全部诉讼请求。 杨丽洁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一审事实清楚,判决合理,依法维持原判,驳回的杨丽洁的全部诉讼请求。 (人物均为化名) 对此您怎么看?
“玩不起?”广东广州,一女子为了激励员工,将年假作为年会抽奖项目。结果年会上有员
【3评论】【1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