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天津,一女外卖员不小心撞到大妈,与大妈好心商量,让她先去医院看伤再走保险,岂料,大妈不乐意了,当众扇了女外卖员一耳光,大妈直言:“你撞我了,我才不帮你走保险!”
刚毕业的小文(化名),因为快过年了工作不好找,决定先干段时间外卖员。没想到,这一送外卖,还送出了麻烦。
那天,小文像往常一样给顾客送餐,非机动车道上车多,她一不小心就碰到了路过的李大妈。小文赶紧道歉,说愿意送大妈去医院检查,看病的钱她出,到时候走保险就行。
可李大妈就是不愿意去医院,小文蹲下身子好心劝解,说可以先联系家人。没想到,大妈一听就火了,指着小文说:“我才不帮你走保险,是你撞我了!保险的钱是给你的,不是给我的!”说着,大妈竟拿起手机朝小文头部打去,钝器敲击头部的声音清晰可闻。
小文被打得捂着头痛哭起来,她实在想不通,自己都已经承认了错误,态度也这么诚恳,大妈怎么还这么不依不饶。周围路人见状也纷纷为小文抱不平,有人还录下了大妈打人的视频。
民警也看不下去了,表示可以留个电话,如果小文确实受了伤,方便追责。网友们对此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说大妈就是怕去医院验不出伤拿不到钱,有人说大妈其实是想现场拿钱走人。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呢?小文在驾驶过程中不小心撞到了李大妈,根据《交通安全法》,她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警处理。小文提出送大妈去医院检查并愿意承担医疗费用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而李大妈拒绝去医院还动手打人,这就构成了对小文人身权利的侵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这种行为可能会受到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如果造成了轻微伤及以上后果,还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保险理赔的问题,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金额和支付对象。所以大妈担心通过保险途径无法获得赔偿的想法,是没必要的。只要事故真实存在且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受害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应有的赔偿。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
(信息来源:法治进行时;2025年1月11日关于《女外卖员与大妈发生“碰撞”外卖员上前商量,却被大妈打一耳光》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