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男子和2个兄弟去饭店,点了一瓶68元的白酒,一件啤酒,喝了4瓶,结账时

爱查说社会 2025-01-22 17:55:48

四川内江,男子和2个兄弟去饭店,点了一瓶68元的白酒,一件啤酒,喝了4瓶,结账时,店员把白酒算成88元一瓶,4瓶啤酒算成16瓶,连着算错3次账,男子大怒:我消费258元,你给结账449元!男子提醒大家,在外吃饭一定要核对账单,然而,店家的回复给人气笑了。

夏先生和两个兄弟一起去饭店吃饭,没想到,结账时,却惹了一肚子的气。

夏先生和两个兄弟许久没见,好不容易有时间聚一下,他选了一家饭店,想吃点特色“江湖菜”。

兄弟三人坐下后,一阵寒暄,店员过来后,他们开始点菜,三人研究了一会儿,点了竹林兔、小酥肉、油炸花生米等等。

夏先生说,光有好菜没有酒那怎么行,随即,先点了一瓶标价68元的白酒,而后,又拿了一件啤酒。

然后,兄弟三人开始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一边品尝着美味佳肴,觉得人生的惬意也不过如此。

三人吃吃喝喝完毕,夏先生准备结账,到了吧台,他掏出手机,等待着店员结算。

当店员说一共是449元,问他现金还是扫码?

夏先生直接付了钱,随后,接过小票看了一眼,这一看不要紧,他发现账单不对劲。

夏先生虽然喝了一些酒,但是,头脑还是清醒的,他心里盘算了一下,三个人吃这些饭菜和酒有300元足够了,绝对不可能花400多块钱。

他满心疑惑的仔细看了一下账单,他发现他点的那瓶68元的白酒,小票上竟然显示88元。

夏先生带着疑问说,你这个不对啊,我点的酒是68元的,怎么打成了88元?

店员一看,说打错了,再重新给夏先生打一张。

夏先生忍着火气,心想可能是店员一时疏忽,也不至于为难人家,就耐着性子等了一会儿。

没一会,店员又打了一张单子递给了夏先生。

夏先生接过来又仔细查看,他记得拿了一件啤酒,喝了4瓶,而单子上面竟然打了16瓶啤酒。

夏先生有些无语,直接说,还是不对啊,怎么啤酒变成了16瓶?明明自己只喝了4瓶啊。

然而,店员接下来的一个操作,直接惹怒了夏先生。

只见店员从吧台里面抽出100元现金给了夏先生,似乎想尽快打发他。

夏先生说,还是不对,你给我100块,也是少给我了。

夏先生非常恼火,认为店员算错一次可能是疏忽,这一连算错3次,这不是坑人呢嘛!

店员接连3次算错,给夏先生整的思绪混乱了,他开始怀疑,到底是算错了,还是习惯性的乱收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此事中,夏先生作为消费者,他有权知道自己的钱花在哪里了。

而店家应该提供明确的收费款项,标明菜品、酒水的具体价格以及夏先生消费的实际数量。

如果,店家接连3次算错夏先生用餐的价格,多收费,就侵犯了夏先生的相关权益。

如果,店员故意算错,企图蒙混过关,达到多收钱的目的,可能构成欺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如果,店员真的多收取夏先生的钱,这种行为则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

那么,夏先生有权要求饭店按照实际消费金额进行赔偿,或者要求对方进行三倍赔偿。

如果赔偿金额不足500元,饭店则按照法律规定赔偿500元。

夏先生对店员这种行为非常生气,他说店员算错一次账,我觉得是可以理解的,连续算错三次账,我就真的不能理解了。

店员见夏先生急眼了,又去重新打出了账单,在第4次打出了账单后,终于对了,夏先生实际一共消费285元。

随后,店员给夏先生退了多收的钱。

而店家经理回复说,确实是我们疏忽了,夏先生他那个单加重了,我们也没有去检查。

经理还表示,发现问题后就及时改正了,把钱也退给夏先生了,收费这个店员小妹才来上班两三天,不怎么熟悉。

事后,夏先生说,我原价285元的消费,你收我449元,多收我164块钱,是业务不熟练,还是习惯性乱收钱啊?

所以,他提醒大家,不管在哪个饭店吃饭,一定要核对账单。

其实,有时在外面吃饭真不会看账单,只要不差太多,基本不会发现,看来以后还是要看一下账单比较稳妥。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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