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贪部门 香港廉政公署 香港执法 香港法律 香港东区裁判法院 香港湾仔区域法院 香港刑法 「香港反貪部門 廉政公署 起訴五名物流公司職員涉隱瞞利益承接公司訂單詐騙服務費450萬港元..」
香港廉政公署今日(1月21日)落案起訴五名物流公司職員,控告他們涉嫌向公司隱瞞多輛輕型貨車的實際權益,並安排他人以該等輕型貨車承接公司運輸訂單,詐騙公司支付服務費逾450萬港元。
五名被告為絡滙物流有限公司(絡匯物流)時任運輸經理柯智豪,該公司運輸部車隊時任隊長譚立權及隊長陳嘉明;以及該公司時任司機何偉文及唐偉德;年齡介乎39歲至59歲,共被控四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
五人均獲廉署准予保釋,星期四(1月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控方稍後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絡滙物流從事本地運輸服務,設有公司及外判司機車隊處理客戶訂單。於2017年11月至2021年11月案發期間,柯智豪晉升為絡匯物流運輸經理,譚立權及陳嘉明則是其運輸部車隊隊長,三人主要負責聘請外判司機,以及分配絡滙物流的運輸工作予公司司機和外判司機。何偉文及唐偉德是絡匯物流聘請的公司司機。
其中兩項控罪指柯智豪、譚立權和陳嘉明涉嫌串謀一名外判司機欺詐絡匯物流,向公司隱瞞兩輛輕型貨車由其三人擁有或控制,並安排他人登記成為絡匯物流的外判司機並以該等輕型貨車承接訂單,誘使絡滙物流支付服務費合共逾320萬元。
另外兩項控罪指五名被告涉嫌串謀該名外判司機,以相類似的欺詐手法向絡滙物流隱瞞另外兩輛輕型貨車的實際權益是由何偉文及唐偉德擁有,誘使絡滙物流支付服務費合共約130萬元。
廉署早前接獲相關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發現柯智豪、譚立權及陳嘉明涉嫌安排一名絡滙物流外判司機先後購買四輛輕型貨車,並由該名外判司機及另一人向運輸署註冊為「掛名」車主,承接絡滙物流的訂單。
絡滙物流不容許員工將公司的運輸訂單分配予跟其有關連的人士,亦禁止員工以其輕型貨車處理公司訂單。廉署調查發現,涉案四輛輕型貨車涉嫌由五名被告控制,但他們從來沒有向絡滙物流披露權益。五名被告就涉案訂單獲支服務費合共約450萬元。
絡滙物流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廉署建議商業機構為僱員制定清晰的處理利益衝突指引及申報機制,並提醒私營機構僱員應避免任何與公事相關的利益衝突,適時向僱主作出申報。僱員在處理職務上隱瞞利益衝突使自己或親友從中獲利,有可能觸犯香港《防止賄賂條例》或其他刑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