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脸都不要了?"江苏,女子在检出肺结节后,为了避免恶化成癌症,赶紧买了一份

姜海楠聊社会 2025-01-22 01:19:34

“为了钱脸都不要了?"江苏,女子在检出肺结节后,为了避免恶化成癌症,赶紧买了一份30万的保险,岂料,3年后女子复查出肺癌,保险公司却称她明知道有病才投保,不能赔偿,女子一怒之下把保险公司告了,法院的判决出乎意料!

张女士(化名)在保险公司精挑细选了一份重疾险,认真查看理赔病种后,毅然决定购买。虽然每年需要承担上万元的保费,但她觉得这份保险能为自己提供一份安心,万一生病,能有人帮忙解决资金问题。

这一切,都源于2019年的一次医院检查。当时,张女士发现肺部有几个阴影,医生告知是肺结节,有恶化的风险。张女士心里明白,一旦恶化,将需要巨额医药费。于是,她选择了购买保险,为可能的最坏情况做准备。此后,她坚持每年复查一次。

就这样,保险和复查成了张女士生活的一部分。然而,3年后的复查结果却让她大吃一惊:肺结节已经发展成了肺癌,必须住院接受治疗。

张女士赶紧前往保险公司理赔,按照保单条款,她应获得30万的保险金,这样住院和化疗就有了基本保障。然而,保险公司却拒绝了她的理赔申请。

工作人员拿出张女士2019年的检查报告,指责她明知自己有问题还恶意投保。张女士怒火中烧,辩称自己的结节是良性的,与现在的肺癌不是一回事。保险公司却坚持认为,张女士投保前后多次检查身体,说明她早知道自己的身体存在问题。

那份检查单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如果张女士之前没有检查过,保险公司或许会赔偿。但保险公司认为,张女士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得隐瞒。而张女士则觉得,自己虽然当时有肺结节,但那是良性的,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

法院最终站在了张女士这一边。判决认为,只要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隐瞒或故意提供虚假信息,保险公司就应履行赔偿责任。即便投保人已知自身健康存在问题,但如果这些问题并不影响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或者保险公司未在合理时间内行使解除权,则保险公司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理赔张女士30万元。这一判决结果说明了法律对诚实信用原则的坚守,也对保险公司的核保过程提出了更高要求。

那么,你认为保险公司该赔偿吗?这个案例无疑给我们提了个醒: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而保险公司也应严格审查投保信息,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

(参考来源:阎良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1月14日关于《投保前有结节遭重疾险拒赔合理吗?买了3年万元重疾险患肺癌遭拒赔,法院判了》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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