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年谱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决议指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税收是主要的来源。中央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
同年12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共同签发了《暂行税则》。该税则规定税的种类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并确定了各税种的税率和征收办法,从而统一了中央苏区所辖范围的税收种类和政策。
毛年谱
1931年11月28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决议指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税收是主要的来源。中央政府根据宪法的规定,废除国民党军阀的一切赋丁粮,苛捐杂税、厘金等,实行统一的累进税。”
同年12月1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项英、张国焘共同签发了《暂行税则》。该税则规定税的种类为商业税、农业税、工业税三种,并确定了各税种的税率和征收办法,从而统一了中央苏区所辖范围的税收种类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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