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奇葩。昨天卫生院分管业务副院长接到了卫健局转回来的一个投诉函,一个剖宫产疤痕处妊娠的病人,在彩超室医生查出来疑似疤痕妊娠,妇产科医生让她到市级大医院做手术,她不同意,坚决要在卫生院口服人流药,并且说如果真是疤痕处妊娠,也不找卫生院麻烦。劝说无效,妇产科主任给她开具了一份人流药品。谁知才喝了一遍药,就出现阴道出血。立刻呼叫120转往县人民医院,县医院医生建议她到市级三甲医院治疗,只得到了市三甲医院,紧急做了介入手术,才算保留住了子宫。 这病人投诉卫生院妇产科医生在明知她疤痕处妊娠的情况下,还给她开具人流药,导致她阴道出血,辗转两个大医院,紧急做了介入,才算保留住子宫。她要求卫生院赔偿她做介入的手术费及住院费,误工费及营养费等。而且卫生院还要赔偿她将来如果不能怀孕的精神损失费。 卫生院妇产科主任很委屈,说了病人不愿意转院,强烈要求下才给她开药,如今翻脸不认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卫生院分管业务副院长批评妇产科主任,说都是她太心软,才让病人钻了空子,本来她自身疾病原因所致,却把妇产科当成了替罪羊。让吸取教训,以后都要让病人签字为证。 大家怎么看?
真是奇葩。昨天卫生院分管业务副院长接到了卫健局转回来的一个投诉函,一个剖宫产疤痕
番茄的小心思
2025-01-20 22: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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