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这么有理?”广东清远,59岁大爷因被狗追赶过,日常散步时,均携带一根伸缩棍

沐阳暖辰 2025-01-20 20:04:24

“怎么这么有理?”广东清远,59岁大爷因被狗追赶过,日常散步时,均携带一根伸缩棍防身,一次散步时看到一只未拴绳的狗靠近自己,直接用伸缩棍一棍子将狗敲死,事后,狗主人不愿意了,报警。警方认为伸缩棍不属于管制器具、大爷也没有故意损坏财产的故意,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狗主人不服,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

“你不牵绳还有理了,突然窜出来个狗谁不害怕...”

法院经过审理,做出了判决:狗主人负主要责任,平时遛狗未拴绳,存在违反养犬规定的过错;大爷存在轻微过错,可以防卫但不应过度防卫。双方互有责任,各自承担50%的过错,大爷赔偿狗主人一半的经济损失。

"凭什么我要赔钱?明明是那条狗要咬我!"大爷听完判决后愤愤不平。

"你打死了我的爱犬,只赔点钱就想了事?"狗主人也很不满,"我要上诉!我要讨个公道!"

庭外,众说纷纭。有人同情大爷,觉得他是自卫;有人则认为大爷下手太重,不应把狗打死。狗主人则被网友骂作"渣主",平时不拴绳,出事就怪别人。

案件的余波还在持续。大爷因为担心狗主人报复,从此不敢出门散步,成天闷在家里,身体每况愈下。狗主人每天在狗狗的照片前痛哭,食不下咽,却又无可奈何。

这场官司,似乎没有真正的赢家。它反映出人与宠物、个人权利与公共安全之间的矛盾,也凸显出法律面对复杂现实时的两难。

一个月后,一则新闻悄然出现在报纸角落:一位老人在遛狗时,被一条大狗扑倒,头部着地身亡。狗主人称,他只是一时没拽住狗绳……

类似的悲剧,还会上演多少次?谁又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答案?也许,惟有理性、宽容和责任,才能化解人与宠物之间的矛盾,让大家在城市里和谐共处。

这个案件,值得所有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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