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调整任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 2025年1月15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发

社会天空 2025-01-20 13:17:07

兴宁市调整任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 2025年1月15日,兴宁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任命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总监的通知(兴市府函〔2025〕12号)获悉: 张晖同志任兴宁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医保局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何军同志任兴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局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黄文区同志任兴宁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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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

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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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 20:20

行政部门怎么会有这样的岗位,又长见识了!

社会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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