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52年1 月 20 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在各地的企业、学校、办事处的“三反”斗争由各地党委领导的指示稿,加写第二条:“(二)凡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区政府及军区和军队在各大城市所设办事处、采买处,均由所在城市的党委领导进行三反斗争及整党,有阻碍三反及不服从领导者照上条办理。”
同日 审阅吴法宪一月十六日关于空军参战各师是否算志愿军的请示报告,批示:“应算作志愿军。”
历史上的今日
1952年1 月 20 日 审阅修改中共中央关于中央党政军各部门在各地的企业、学校、办事处的“三反”斗争由各地党委领导的指示稿,加写第二条:“(二)凡各大行政区,各省、市、区政府及军区和军队在各大城市所设办事处、采买处,均由所在城市的党委领导进行三反斗争及整党,有阻碍三反及不服从领导者照上条办理。”
同日 审阅吴法宪一月十六日关于空军参战各师是否算志愿军的请示报告,批示:“应算作志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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