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一七旬老太坚决要跟老伴离婚,不想再跟他继续生活下去。但老伴却不明白妻子

午夜游民 2025-01-19 22:50:24

河南灵宝,一七旬老太坚决要跟老伴离婚,不想再跟他继续生活下去。但老伴却不明白妻子为何非要离婚,在他看来,两人虽是二婚,但组建家庭后共同生活30余年,一起拉扯老太带来的2个女儿长大,虽然中间他们会有争吵,感情却是没大问题的,他不同意离婚。而最终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素材来源:法治天下)

在许多人看来,吴丽和张克礼的结合,是梅开二度,对于两人来说,都是一个很好的归宿。

两人曾经是中学同学,各自经历一段失败婚姻,在朋友撮合下,当年已是43岁的他们走到一起。

吴丽是民办老师,离婚后独自带着2个女儿,艰难度日,而张克礼与前妻感情不和离婚,未生育子女,他在镇上土地所干着临时工,收入还可以。

两人虽说是半路夫妻,但张克礼为表示对吴丽重视,主动把工资上交。

风风雨雨中,吴丽也因为有张克礼的分担,生活压力减轻了不少。

后来,50岁的张克礼因单位改革下岗,除了1笔补偿金,从此再无收入。

而吴丽则通过考试和申报,在退休前转成公办教师,退休后能每月领取2000元养老金。

然而,看似平淡的生活,却因吴丽一次腰部意外受伤,为日后矛盾爆发埋下了隐患。

吴丽入院后,2个女儿忙前忙后照顾。她一方面心疼女儿们来回奔波,一方面对张克礼从未来医院看望自己,感到失望无比。

但张克礼却说,之所以没去医院,是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能忙中添乱,就没去看望吴丽。

随后,吴丽出院回家,因张克礼之前很少做家务,手术不久的她没得到充分休养,没多久便腰伤复发,再次进了医院。

两个女儿很是心疼,于是,出院后,大女儿就把吴丽接到家中照顾,吴丽惦念老伴,让女儿把张克礼也接来。

而这一家子聚在一块,彼此生活习惯不同,矛盾不可避免出现了。

大女儿认为继父张克礼整天游手好闲,啥也不做,连吃饭都要筷子递到手里,对他怨言颇深。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还没等吴丽腰伤稍微好点,张克礼竟然提出家里老宅风吹日晒,需要翻修,自己没有收入,让吴丽给出这个钱。

吴丽气极:“房子也没人住,老宅子产权也没说清楚是你的还是你弟的?花10万去修,我看你是疯了吧!”

两人大吵一架,吴丽情绪激动第三次进了医院,张克礼依然跟之前一样没来看望她。

吴丽一想到,出院之后还要带病照顾老伴。她一月2000元的养老金,要供两人开销,张克礼还要一会要买手机,一会要买保健品,还坚持要翻修老宅子。

她实在不想再继续应对张克礼了。

于是,在大女儿陪伴下,她到法院提出离婚要求。

这件事在法律上如何解决?

1、吴丽认为:

老伴张克礼在自己生病时一点不体谅自己,反而自己需要拖着病体照顾老伴,她对老伴失望至极。

而随后张克礼提出翻修房子等要求,更是让她无法接受,她不愿意继续同张克礼生活下去。

2、张克礼认为:

自己又没原则性错误,风雨与共这些年,也是为这个家庭做出贡献的,怎么临到晚年,闹出离婚这档子事,他不能接受。

3、法院审理后认为:

两人离婚的原因,是典型的再婚家庭养老问题,存在突出矛盾。

一、两个继女对继父张克礼有赡养义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当年吴丽和张克礼结婚时,两个女儿均未成年,继父张克礼对她们有实际的抚养和教育,所以她们需要在成年后赡养张克礼。

二、两人经过法院之间耐心调解,彼此之间误会消除。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吴丽和张克礼虽是再婚,但二人没有上述5种必须要离婚的原因。二人是半路夫妻,风风雨雨这么多年,理应珍惜彼此间的感情。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吴丽离婚要求。

有人说:别人骨肉还是贴不到自己身上,30余年都过去了,临到老年时候闹离婚,中间一定发生了什么。

对此,您怎么看?

(以上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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