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乡镇干部去药店买药,故意触摸了一下女售货的员臀部,看到女售货员没有生气

运良说是非 2025-01-19 21:29:20

湖北恩施,乡镇干部去药店买药,故意触摸了一下女售货的员臀部,看到女售货员没有生气,他又不顾售货员的躲闪,摸了两下女售货员的脸。本以为就是普通的开玩笑,不料几天后,女售货员的男朋友得知此事,逼着女售货员报警。乡镇干部为了息事宁人,主动赔礼道歉,并赔偿女子精神损失13888元,但还是被公安机关拘留了5天。乡镇干部不服:我们只是朋友之间开玩笑,怎么就违法了?为此闹上法庭,还要女子帮忙给他作证,法院判了! 郑大峰看着上门来调查的派出所民警,他一头雾水,最近也没犯事,怎么民警还找他谈话呢?这要是传出去,他的前途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提拔很可能就要耽误了。 他是某乡镇的党委委员,还身兼武装部长,大小算个领导,要是没什么意外,前途也算一片光明。 通过谈话,郑大峰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原来就是两天前他和药店的女售货员胡芳芳开了个玩笑,这不是什么大事,但不能影响事业发展。 回想起2天前,那是周一下午的四点左右,他工作之余在操场上打了会篮球,不料却扭伤了脚,他来到最近的药店,买个云南白药简单处理一下。 药店只有胡芳芳一个人在,郑大峰趁着胡芳芳取药之际,趁机摸了一下胡芳芳的臀部,讨个便宜占一占。 胡芳芳认识郑大峰,知道他是乡镇领导,也就没有生气。 这一行为让郑大峰更加得寸进尺,他又趁机去摸胡芳芳的脸,胡芳芳只能一个劲的躲闪。郑大峰摸了两次都没摸到,这才拿着药离开了。 本以为就是一次开玩笑,没想到,竟然会被民警找上门来。 原来,胡芳芳和男友吵架过程中,无意间说出了这件事,这让男友觉得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当即要求胡芳芳报警,要让郑大峰为此付出代价。 为了事业前途,郑大峰选择了息事宁人,他主动给胡芳芳赔礼道歉,还赔偿了13888元的精神损失费,并取得了胡芳芳的谅解。 郑大峰以为,这件事就是一场玩笑,可大可小,就算说严重点,按照违法来对待,只要有了胡芳芳的谅解书,这事情也就告一段落,可以不负法律责任。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的规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郑大峰满怀信心的给民警解释,万万没想到,民警并没有放过他,反而直接作出了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民警表示,郑大峰获得了胡芳芳的谅解不假,但这只能作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的依据,他们已经对郑大峰从轻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从监控视频来看,郑大峰的行为超出了玩笑的范围,属于猥亵她人,胡芳芳报警求助,他们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对郑大峰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拘留5天已经是从轻处罚了。 有了违法犯罪的记录,郑大峰非常不甘心,他以妻子怀孕和父母病重需要照顾的理由提出暂缓执行拘留,随后提出行政复议,希望公安机关能撤销处罚。 万万没想到,公安机关并没有支持郑大峰,反而驳回了郑大峰的诉求。 郑大峰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始终坚持,他和胡芳芳是朋友关系,真的只是开个玩笑,还要求胡芳芳给他出庭做账。 庭审中,胡芳芳偏向郑大峰,承认她们是熟人之间的开玩笑打闹,她只是在男友的逼迫下,这才报警。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法院认为,到底是开玩笑还是违法行为,不是一面之词,需要根据事实和证据来判断。 法院调查发现,胡芳芳的证词和公安机关的笔录并不一致,从药店的监控视频和胡芳芳的报警行为,可以认定郑大峰就是猥亵,属于违法行为。 郑大峰得到胡芳芳的谅解后,依法对郑大峰从轻处罚,也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并没有不妥之处,因此驳回郑大峰的诉讼请求。 郑大峰觉得自己太冤了,因为一个玩笑就闹到这个地步,他不服,提起上诉,还表示我们只是朋友之间开玩笑,怎么就违法了?这完全是一场误会,不应该做出处罚。 二审法院调查发现,郑大峰和胡芳芳并不是朋友关系,只是在药店买药有过接触,彼此互相认识而已,但并不属于朋友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二审法院认为,郑大峰自己违背公序良俗,公共场合做出不雅举动,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因此维持了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物均为化名) 【信源:湖北省恩施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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