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夏天,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内,一位独居老人葛老伯在家中猝死。由于葛老伯的女儿、老伴以及祖父母、外祖父母均已先他离世,导致他无继承人。因此,徐汇区民政局作为葛老伯住所地的民政部门,被法院指定为他的遗产管理人。 然而,葛老伯的堂弟夫妇随后将徐汇区民政局告上法庭,声称自己作为对老人扶养较多的人,有权分得老人的全部遗产。经过审理,法院根据堂弟夫妇对老人的扶养时间、扶养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定他们分得除房屋之外的全部遗产,总计约130万元。 但在领取这130万元后,堂弟夫妇又发现老人名下还有一笔300万元的存款,于是再次提起诉讼要求分得这部分遗产。法院审理后认为,前期判决中堂弟夫妇分得的遗产数额已与其照顾程度相适应,因此驳回了他们再次继承这笔遗产的请求。 在这两起案件先后判决生效后,徐汇区民政局就葛老伯留下的房屋以及300万元存款分别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认定为无主财产。目前,涉及房屋的认领公告公示期已满一年,无人认领,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认定其为无主财产,将经拍卖、变卖后所得收归国家所有。而涉及300万元存款的财产现仍在公示期内。
三年前夏天,上海市徐汇区某小区内,一位独居老人葛老伯在家中猝死。由于葛老伯的女儿
念文谈社会新趣事
2025-01-19 18: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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