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结婚时,曾志伟只有19岁,而王美华则年仅17岁,青春靓丽,十分般配。
王美华来自台湾,家境并不富裕,早在12岁时便开始在歌厅唱歌,14岁时便赴香港演出。
正是由于王美华的美貌和才华,她被曾志伟的父亲——当时担任香港军装警署警长的曾启荣看中,并选作儿媳。
1972年,曾志伟与王美华在香港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场面相当华丽。
然而,婚后生活并不如意。由于曾志伟工作繁忙,经常不归家,这段婚姻最终仅维持了三年。
两人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其中一位便是后来活跃于娱乐圈的曾宝仪。
1975年,曾志伟与王美华正式离婚,结束了这段短暂的婚姻。尽管婚姻未能长久,
但两人对彼此的爱和尊重依然存在,尤其是对两个女儿的抚养和关爱。
如今,曾宝仪和曾志伟依旧在娱乐圈有着不错的影响力,而王美华则早已退出了公众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