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离世,430万和一套房无人继承,资产最终归谁了? 2025年1月18日,上海法治报报道了一则新闻:上海七旬独居老人猝死家中, 由于他生前无子女,且配偶及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早于他离世,在无人继承的前提下,他留下的【430万现金资产】和一套位于【上海市区的两居室房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归所在区域的民政局所有,民政局作为法院指定为“资产管理人”, 结果老人堂弟夫妇把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继承老人所有财产,理由是自己和老人生前关系好,并且在老人妻子去世后,完成了“探望、照顾、送医、身后事”的打理,理应他们继承, 那么法院是如何判决呢? 结合老人堂弟夫妇对老人的抚养时间和抚养程度,酌情判定继承老人130万资产,其余归国家所有, 事实上堂弟并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在继承范围,而对于资产归国家一点,有网友认为不合理,反问: “如果有负债,国家会不会替还上?”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
上海老人离世,430万和一套房无人继承,资产最终归谁了? 2025年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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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8 2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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