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与妻子李女士感情不和决定离婚,进入离婚冷静期。不料,李女士竟在丈夫不知情下,用其信用卡透支18万元。张先生发现后愤怒不已,将李女士告上法庭。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返还透支款项及承担相关费用。
(来源:河南经济报)
张先生和李女士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争吵、冷战,成为了他们生活中的常态。最终,在一次激烈的争吵后,他们决定离婚。
两人来到了民政局,提交了离婚申请。按照程序,他们需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
张先生以为,这30天会是他们彼此冷静、好好思考的机会。然而,他万万没想到,这30天却成了他人生中最黑暗的时刻。
离婚冷静期开始后,张先生忙着处理自己的工作和生活琐事,没有过多关注李女士的动态。
然而,不久后的一天,他突然收到了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他信用卡欠款已高达18万元。张先生愣住了,他明明记得自己最近并没有大额消费,怎么会突然欠下这么多钱?
他赶紧拿出信用卡账单仔细查看,发现这些欠款都是在离婚冷静期内产生的。更让他震惊的是,所有的消费记录都显示是李女士的刷卡记录。
张先生顿时感到一阵天旋地转,他不敢相信,自己的妻子竟然会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他的信用卡透支这么多钱。
他立刻给李女士打电话质问,但李女士却支支吾吾,只是说这些钱是为了准备孩子的教育费用。
张先生听了更加气愤,他明明记得他们之前已经为孩子存了一笔教育基金,根本不需要再额外透支信用卡。
而且,就算真的需要钱,也应该先和他商量,而不是背着他偷偷刷卡。
张先生感到自己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他决定将李女士告上了法庭,要求她返还透支的18万元及承担相关费用。
张先生表示,自己和李女士虽然感情不和,但从未想过她会做出如此疯狂的事情。他要求让李女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李女士认为自己确实是在离婚冷静期内透支了张先生的信用卡,但那是因为她当时遇到了一些紧急情况,需要大笔资金。
她声称这些钱都是用来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和其他家庭开支的,并非用于个人消费。
然而,张先生认为,李女士所说的紧急情况根本站不住脚,而且她也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这些钱确实用于了家庭开支。
他坚信,李女士就是故意在离婚冷静期内透支他的信用卡,想要占他的便宜。
在这个案件中,李女士的行为无疑触犯了法律,并给张先生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一、李女士未经张先生同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构成侵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然而,这种平等处理权必须建立在善意基础之上,不得损害对方合法权益。
李女士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大额透支信用卡并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的行为,显然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夫妻财产处理范围,构成了对张先生财产权的侵害。
二、李女士的行为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
《信用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持卡人应当按照约定合理使用信用卡,对因信用卡交易产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李女士作为张先生信用卡的经授权持卡人,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大额透支信用卡,明显违背了诚信原则,也违反了信用卡使用规定。她应当对因透支行为产生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三、李女士的辩解无法成立
李女士在法庭上声称,她透支信用卡是为了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和其他家庭开支。然而,她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些钱确实用于了这些目的。
相反,根据张先生提供的证据,这些钱都是转入了李女士的个人账户,而非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因此,李女士的辩解无法成立,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认为,李女士在未经张先生同意的情况下,大额透支信用卡并将款项转入个人账户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常的夫妻财产处理范围。
她虽然声称是为了孩子教育费用和其他家庭开支,但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因此,法院判决李女士返还透支的18万元给张先生,并承担因透支行为产生的利息和费用。
李女士应当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返还透支的18万元给张先生。
因李女士的行为造成信用卡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李女士承担。
关于离婚事宜,法院建议双方在处理完财产纠纷后,再按程序办理离婚手续。(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