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今日
1956年1 月 17 日 主持关于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专题讨论《一九五六年至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先由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廖鲁言对纲要草案作说明。他说:这个发展纲要是 在“农业十七条”的基础上扩充发展起来的,中心是四、五、八,即:十二年内粮食平均亩产,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 (青海境内)以北要求达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达到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达到八百斤。
同日 下午,在中南海游泳池住处同陈云、谭震林、陈伯达、廖鲁言一起修改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晚上,在颐年堂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各地对纲要草案提出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若干修改。毛泽东说:农业发展纲要必须放在可靠的基础上,不能凭一时的想法,也不能把生产品增产后的出路放在出口的希望上,而应当以国内市场为主。现在已可以看到有一种忽视可能条件的盲目赶大的倾向,脑子太热了需要冷一下,所以在纲要上把许多指标删去了,而在每项重大措施上都加了一些条件限制,以免又发生盲目冒进的错误。这个纲要主要是动员农民来实行,是依靠群众,国家只给以一定的帮助,因此是个群众行动的纲领。国家方面的任务应在五年计划或者年度计划中去写,过去写上了一些国家要办的事,大多删去了。会议决定,由陈毅、彭真负责,用中央名义邀请在京的民主党派、科学家等一千多人,分组讨论纲要草案,收集意见,以备最后修改后提交最高国务会议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