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个非常炸裂的投稿。妻子看丈夫的手机发现小三怀孕五个月,沟通无果。
丈夫这边说的是:孩子不需要他们抚养,小三自己有工作有钱。如果妻子去闹,他就跟妻子离婚。
于是妻子联系小三,要求签订协议,小三的孩子,未来放弃继承权(丈夫年入百万,妻子有2孩)。
聊天记录小三一开始还挺礼貌的,一个劲的装可怜,聊到协议的时候就变卦了,直接说不可能签。
这个妻子紧急求助博主,然后那个博主已经帮她分析过了,这个孩子不能留,而且因为这个小三是某985的教授,可以直接举报。
但是妻子不敢,怕丈夫因此跟她离婚。一直拖到孩子七个多月了又来投稿。现在这个博主也没办法了,就发出来集思广益了
在我看来,这位女士已经错过了解决这件事情最好的时机。她的犹豫,给她和她的孩子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既然忍了一步,后面就要忍一辈子了。
小草
接回来一起生活呗,
用户10xxx32
所以说,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就是个很可笑的规定,这是明目张胆的鼓励做小三呢!
Hjnhw
协议就是个笑话,除了孩子自愿放弃继承权,其他人没权利签这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