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哥哥和父亲先后去世,女子把生活不能自理的母亲接到家中。公婆帮她照顾,侄子和嫂子却不管不问。几年后,母亲去世。老人刚死,侄子就找上门来,要求继承奶奶的丧葬费和抚恤金。女子生气地说:“你有什么脸面要你奶奶的财产?”姑侄俩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了。
(素材来源:上海普陀法院)
王亚玲一边给父母烧纸,一边哽咽流泪。
一阵风刮来,吹乱了她的头发。
风声和她的呜咽声,在寂静空旷的田野中,显得格外刺耳。
熟悉王亚玲的人,每每提到她,都唏嘘不已。
原本,王亚玲兄妹二人,哥哥嫂子和侄子小王单独居住,两位老人身体健康,一家人幸福和睦。
但天有不测风云,那一年哥哥意外去世,全家人的天,瞬间轰然坍塌。
她听闻噩耗后,忍着悲痛赶回家中,看到父母伤心欲绝的样子,急忙上前安慰。
虽然哥哥去世,让两位老人备受打击。但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只是从那之后,嫂子和侄子小王很少跟父母来往。
父母经此打击,整日悲伤抑郁,又或许思念孙儿,身体每况愈下。母亲伤心之下,竟然中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
几年后,父亲撒手西去。王亚玲为父亲办理后事后,把母亲接到自己家照顾。
她有公婆,丈夫和孩子。母亲的到来,让她更加忙碌。
她每天要上班,还要做大量的家务,很快就感到力不从心。
她曾经想过辞职,就在家专心照顾丈夫孩子和三位老人,但她不敢那么做。
虽然母亲有退休金,但母亲经常住院吃药,购买成人尿不湿,各项都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母亲的退休金,仅够母亲一人用。
如果她辞职,全家六口人的吃喝拉撒,衣食住行,人情开销。以及孩子上学费用,就会全压在丈夫一个人肩上。
她不能给丈夫额外的压力。只好给自己压力。
幸运的是,公婆善良大度,知道她为难,总是力所能及的帮她做事。
婆婆说:你安心上班,我和你爸还没老到做不动,我们会帮你照顾你母亲。不怕,我和你爸还有退休金呢。
王亚玲看着婆婆,眼圈红了。
年轻时,她曾因婆媳矛盾跟婆婆有过冲突。如今多年过去,在母亲生活不能自理时,在她人生最难时。她才发现自己错了。
以前她以为,婆婆只是她老公的母亲。所以她一直秉持着:保持尊重,却不亲近。相敬如宾,却有边界的婆媳关系。
自从母亲到家后她才发现,原来公婆也可以成为她背后的靠山。正因为他们心疼自己的儿子,希望他们好。才会爱屋及乌对她和她的母亲好。
公婆的无私托举,让她在那个寒冷的冬日,感受到来自婆家人的温暖。
公婆的善举,犹如一道光,治愈了她原本千疮百孔的心。
每天早上,她五点起床,做好一家人饭菜,再送儿子上学。
然后她匆忙去上班。一天时间,母亲都是由公婆照顾。
晚上下班,她主动承担一切家务,让公婆歇息。
一家人齐心协力,让王亚玲母亲晚年生活平和幸福。
在此期间,嫂子和侄儿一次也没来看过。她暗自叹息,都说人走茶凉,果然如此。
王亚玲觉得,母亲百年后,或许自己就没有娘家了。可她万万没想到,几年后,老人去世,侄子小王竟找上门来,要求分割奶奶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这一刻,几年来独自照顾母亲的艰辛全都涌上心头。她愤怒地质问侄子:“你奶奶活着时,没见你来,她死了,你倒是惦记抚恤金了,这会想起你有个奶奶了?”
小王却说:“我爸走的早,我对奶奶没有赡养义务,但是奶奶的抚恤金和丧葬费,我有代位继承权。”
双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
1、小王认为,他有代位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奶奶去世后,丧葬费和抚恤金应该由奶奶的继承人共同分割。父亲虽去世了,但他作为父亲的继承人,有权代位继承父亲应该继承奶奶的一切。
2、王亚玲认为:
丧葬费是安葬老人的费用,父亲和母亲,都是自己一人安葬,侄子并没有出钱出力,无权分割。
抚恤金是给近亲属的,应该是当事人在世的父母,配偶和子女。而不是所有近亲属都有权获得。
外公外婆和父亲早已去世,哥哥也已经去世,因此,自己是母亲唯一的近亲属。
小王多年来没有看望过奶奶,没有照顾过奶奶一天,有何脸面要求分割老人钱财?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抚恤金和丧葬费是老人单位在她死后给的,不属于遗产。
丧葬费是安葬老人的费用,老人去世后,是女儿一人承担所有安葬事宜,小王并未参与,无权分割丧葬费。
抚恤金是单位给老人近亲属的抚慰金,可按照当事人跟老人生活的紧密程度,以及对老人的照顾来分割。
小王父亲去世后,他跟爷爷奶奶很少来往,并且在奶奶生活不能自理的最后几年,既未探望,又对老人尽到照顾义务。无权分割抚恤金。
综上,法院驳回小王诉求。
(人物为化名)
用户10xxx11
[赞][赞][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