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曾经是编制内幼儿园的老师。
多年前,班上有个小朋友和她住一个小区,而且是楼上楼下。这个孩子的妈妈和她好到什么程度呢?就是逛街,吃饭不分家,衣服可以换着穿,隐私互相分享的铁杆闺蜜。
从上小班到大班毕业,整整三年的时间。朋友对闺蜜的孩子视如己出,关照有加。上班带着来,下班带回家,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她的孩子。
转眼,小朋友就要上小学了。
我们这的广播电台,有个收听率挺高的热线电话栏目。就是有热心听众给主播打电话,倾诉一些心事,然后还有专家帮忙答疑解惑。
有一天中午,就有听众打进了电话。说要揭发检举xx幼儿园老师,长期收受家长的金钱和礼物,对不给其送礼的孩子精神虐待。给大款当小三,出卖肉体等等……列了足足有十条罪状。
说的这个老师,就是我的那个朋友。
好家伙,她的名字随着电波传遍了小城。这还了得,堂堂一个在编的正式老师,师德如此败坏,还教书育人呢?
事情越闹越大,教育局都出面给园长施压了。这个朋友当时是气疯了的状态,她想不出是谁在背后如此下作的诋毁她,污蔑她。思来想去,也没得罪人,平时也本本分分,怎么就让人暗算了呢?
朋友就想知道打电话的那个人是谁,其它的都不重要。
然后就找到电台,想问出打电话人的信息。原来我们听到的那些打进来的热线电话,并不是直接就接通的。还有么导播之类的,需要登记打进电话人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身份信息。
电台有规定,要保密,坚决不告诉她。几次三番,人家就是以有保密协议为由,搪塞她。
最后,朋友请了律师打官司。因为她咨询了,只有律师有资格到电台查阅对方的身份信息。
真是做着噩梦都没想到的是,打电话的那个人,就是她的闺蜜,那个小孩的妈妈。
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最后也就是对方到幼儿园赔礼道歉为结束。朋友撤诉了,没要精神损失费。
事情结束后,她改了名字,卖了房子,辞了幼师的工作。人的性情大变,患了严重的抑郁症,至今未婚。
人心真是难测,一不小心就可能遇到恩将仇报的白眼狼。
即使我们擦亮眼睛,也有分不清的时候。那么还是把爱和善良都留给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