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存2000元,30年定期,说好到期本息72万元,万万没想到,30年后,男子去取钱,银行却说:存单无效,只能按活期利息给4000元,明明是72万,却变成了4000元,男子崩溃地把银行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这样判了! 30年前,年仅18岁的王强高中毕业。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他毅然决定去县城打工。临行前,父亲将辛苦攒下的2000元交到他手上,嘱咐道:"儿子,你在外要好好干。这2000块你先存银行,工资攒够了再取出来用。"
王强听从了父亲的建议。在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向他推荐了一款定期30年的储蓄产品,许诺到期后本息可达72万元。年轻的王强一听,顿时心动不已。"存进去30年不能动,到时候父母也年迈了,正好用这笔钱孝敬他们。"想到这里,王强毫不犹豫地签下了存单。
30年后,头发斑白的王强再次走进银行。他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自己的"财富"。可当柜员拿着他的存单核验了半天,脸色却越来越凝重。"对不起,您的存单我们无法兑付。"柜员抱歉地说,"当年承诺的利率过高,银行根本无法承受。我们只能按活期利息给您4000元。"
王强一下子懵了。72万到4000元,相差竟如此之大!他质问银行,为何食言?银行却表示,30年前的宣传确实有误导性,愿意进行一定补偿,但绝不可能兑付72万。王强感到天旋地转,辛苦半生的期望化为泡影。他拍案而起,愤怒地喊道:"够了!我要告你们欺诈!"
就这样,王强把银行告上了法庭。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银行强调当年的宣传仅是员工个人行为,不能代表银行。而王强则言辞恳切,控诉银行违背承诺、损害百姓利益。
法官察看案情后,沉吟片刻,做出了判决:银行虽然有失误和欺诈的嫌疑,但30年前的利率承诺确实缺乏合理性,难以强制执行。最终,法院判决银行在4000元的基础上,再赔偿王强6万元,作为补偿和安抚。
王强黯然离开法院。6万元,对他来说已是莫大的安慰,但相比30年的苦苦期盼,又是那么的微不足道。他望着手中的判决书,心中五味杂陈。
这个故事给我们的警示是:存款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贪图一时高利,要选择正规银行和靠谱的理财产品。同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血汗钱不白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