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在杭州跨年夜于9万观众前表演“加特林烟花射气球”的小伙,如今面临3至10年的

小君侃社会 2025-01-15 12:34:53

那位在杭州跨年夜于9万观众前表演“加特林烟花射气球”的小伙,如今面临3至10年的牢狱之灾,恐怕再难展露笑颜。起初,有律师推测他可能触犯“寻衅滋事”罪名,但现已明确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至少将面临3至10年的有期徒刑。

不懂法律请教懂法律的,这人确实可气,但真的可以因为“没发生的事”,判危害公共安全吗?那在道上晒粮,可不可以说有可能,引起校车翻到,那可是一车孩子呀!在道上,放一块石头呢?

这个人必须是危害公共安全罪,毫无异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核心要素是----行为既包括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行为,也包括虽未造成严重后果,却足以危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活安全的行为。因此,只要行为人的犯罪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就构成犯罪。 所以,楼下有些人不要觉得是小题大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是行为罪。至于是否引起严重后果,是给法院量刑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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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尘不染好少年

一尘不染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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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3:19

所谓没发生的事,只要是属于行为犯,没有后果一样可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