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买罚谁!天津,男子买了15箱烟花、8箱鞭炮,临时放在办公室里,准备春节时跟家人

生活中的父与子 2025-01-15 10:12:21

谁买罚谁!天津,男子买了15箱烟花、8箱鞭炮,临时放在办公室里,准备春节时跟家人一起燃放。没想到,却被当地派出所上门查获。不仅烟花、鞭炮被没收,不仅如此,民警还表示,不复议拘留10天,复议就拘留15天。男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派出所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源: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据悉,在2024年年初,男子德某为了过年时热闹一些,通过朋友一次性购买了15箱烟花,8箱鞭炮。

考虑到家里没地方存放,于是德某将这些烟花暂时存放在办公室里。

没想到,不知道是谁走漏了风声,没几天的功夫,当地派出所突然上门调查,结果就发现了德某存放的烟花与爆竹。

随后,当地派出所认为徳某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不仅将德某的烟花爆竹全部没收,还对德某做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

面对处罚,德某一下子就懵了。不就是买了些烟花爆竹吗?怎么就被拘留了?

想不明白的德某申请行政复议,未果后又将当地派出所告上法庭,请求归还烟花爆竹,撤销处罚,并提出以下理由:

德某所储存烟花爆竹的地方,并非人员聚集地区,且德某购买的烟花爆竹,仅供家人燃放,并没有其他用途。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五条规定,办理行政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本案中,办案民警到达现场后,对于德某的解释置若罔闻,还暗示德某不复议的话,就拘留10天。对于德某的处罚过重。

派出所辩称:

接群众举报,办案民警对德某办公室进行检查,发现德某违法储存15箱烟花,8箱鞭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15日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

本案中,德某违规储存具有危险性质的物质,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无不妥。

那么法院该如何判决呢?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德某存放在办公室内的烟花鞭炮,是否构成违法储存危险物质?

法院审理时查明,德某购买的烟花鞭炮等物品,属于易燃易爆的物品,应该有专门的放置区域。

而德某违规将其放置在办公室内,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故民警对其做出的处罚并无不当。

关于德某提出的,办案民警称不复议就拘留10天,复议就拘留15天的主张,因德某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加以佐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90条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故德某应该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法院判决,驳回德某的诉求。

眼瞅着春节就要来临,相信很多朋友已经开始准备购买烟花爆竹,在这里提醒广大朋友一句,购买烟花爆竹等物品,一定要到正规商铺购买!

对此你怎么认为?

(文中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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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5xxx20

用户15xxx20

3
2025-01-15 10:35

呵呵

12347

12347

3
2025-01-15 11:02

喜欢吹捧的狗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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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的南漂人,虽半生疾苦,却依然喜欢苦中作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