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把9万婚前财产,拿给丈夫买车。丈夫却把车偷偷卖掉,钱全部借给小叔子。公婆偏心,几十万拆迁款也全给小儿子。丈夫不仅不介意,还心甘情愿倒贴小叔子。小叔子抵债卖给女子家的房子,却9年都不肯办理过户手续,女子忍不住催促两句,却遭到小叔子的暴打。事后丈夫不但没有维护女子,反而觉得女子咎由自取。女子崩溃,提出离婚!
“就是你这个女人,把我们家搞的乌烟瘴气!我哥就是因为娶了你,现在连亲情都不顾了!”
躺在床上的钟灵,浑身抖个不停。想着不久前小叔子的辱骂和殴打,一股透彻心扉的冷,从心底蔓延到身体的每个毛孔。
如果时光能够倒流,钟灵宁愿选择单身,也不会嫁给丈夫吴忠。
年轻时的钟灵,明眸皓齿,开朗大方。说媒的人踢破门槛,但钟灵偏偏看上了老实内向的吴忠。
她觉得嫁给老实的男人,婚后的安全感和幸福感都会满满。
可现实却啪啪打脸。
吴忠的父母从小看他老实,就偏向弟弟,而吴忠也早就习以为常。
钟灵和吴忠结婚没多久,公婆就让他们把婚房腾出让给小叔子,让他们出去另外盖房。
钟灵当时虽然觉得不合理,但为了丈夫口中的兄弟情义和面子,她选择了隐忍。
可她的委屈求全非但没有得到吴家人的尊重和认可。反而是肆无忌惮的忽视和践踏。
首先,公婆把几十万的拆迁款,全部送给了小叔子。
然后,丈夫把卖车的钱和挣的工程款也陆陆续续地转给小叔子。
并且还为小叔子借了几万块的外债。
而所有事情,钟灵都是事后才知道,且至今都没人告诉她具体的数额。
她以前只听说有姐姐做扶弟魔,却万万没想到丈夫作为哥哥,也是一个不折不扣地扶弟魔。
忍无可忍的钟灵终于爆发了!
“你有什么资格把卖车的钱也偷偷转给你弟?
当初买车的9万块钱,是我自己婚前挣的,是我拿给你的,你是不是应该尊重一下我的意见?”
“你这个人就是这么爱计较!兄弟之间互相帮一下忙不是应该的吗?”
“你帮助兄弟是应该的!你不跟我商量也是应该的吗?这么多年你把我当成你妻子看待过吗?”
钟灵听着丈夫不以为然的辩解和和对自己毫不掩饰的厌弃神情,她的心失望到极点。
长期处在这种压抑,委屈、没有尊严的环境中,让钟灵曾多次想到离婚。
可一看到孩子们那幼小无辜的脸,再想到单亲家庭造成孩子失学犯罪的案例,她是怎么也下不了决心。
本想着就这样,熬到孩子们都长大了再说。
可没想到,后面发生的一件事,却直接碾断了他们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小叔子吴磊因为做生意失败,还不起吴忠的钱,就把一套拆迁房抵债给了吴忠。
抵消完他们之间的债务后,吴忠又给吴磊转了20万过去扯平。
吴磊钱到手后,9年时间内,却以各种借口,不给哥哥办过户手续。
那天钟灵偶遇吴磊,在追问房子过户事时,一言不合,就遭到吴磊的辱骂和殴打。
满腹屈辱的她,本以为丈夫会为此斥责小叔子,却没想到,丈夫反掉过头来埋怨她破坏两兄弟情义,并嘲讽她自作自受。
20年的委屈和痛苦在这一刻彻底崩盘!她向吴忠提出了离婚。
可吴忠却不同意,于是他找到调解栏目组,请求帮助。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是如何解读?
1、吴忠私自把钱借给弟弟,侵犯了妻子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
吴忠如果想借钱给弟弟,应事先跟妻子商量。
他这种私自转钱给弟弟的行为,侵犯到妻子的合法权益。
2、父母明显偏心行为,吴忠为何不介意,反而继续无底线帮助弟弟?
因为吴忠从小没有得到父母肯定,养成讨好型人格。就算长大后也是一直拼命地讨好父母。
所以吴忠才会在结婚后,不顾自己的小家,不顾妻子的感受,一次又一次地费力讨好大家庭,就是想得到父母的认可。
可事实却是,无论他做多少努力,都始终无法达成心所愿,从他弟弟打他老婆,父母沉默,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来。
一个人成家后,要先顾好自己的小家庭,只有在这前提下,再去量力而行帮助大家庭,才是正确的。
吴忠就是因为人格不健全,促使他做出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家庭的失衡。
3、公婆作为大家庭的家长,应该维护大家庭的和睦。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
钟灵的公婆,不仅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且看到大儿子两口子因此闹矛盾,也还是充耳不闻。
就是因为他们的偏心和纵容,才让小儿子不仅不懂得感恩哥哥,反而做出殴打嫂嫂违背伦理的事来。
弟弟的做法违背公序良俗,公婆的做法失去长辈应有的担当和风范。
万幸的是,吴忠在调解员的苦口婆心下,终于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对钟灵做出诚恳的道歉,两个人又重归于好。
这也告诫我们,做父母的只有处事公正,一碗水端平,才能实现真正兄友弟恭,家庭和睦。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