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月13日,一广东IP网友投诉称,茂名市沙院镇一黑色皮卡车停靠路旁,一男子下车未付钱拿走店门前的一盒商品,然后驾车离去。 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间为1月13日上午10时51分,一辆“粤K939”的黑色皮卡车停靠在路旁,车上走下两名黑衣男子,一人径直走到商铺前,将店门口摆放的盒子拎起就走。 离开监控区域后,多名店家走出店铺查看。男子折返回皮卡车方向时,另一手中疑似还拿了一些商品。疑有一旁商家上前制止,男子无视后上车,离开现场。 1月13日下午,工作人员表示,该问题需要核实,届时由专人回复。随后,茂名市电白区纪委驻白沙镇工作队相关负责人回复称,“这件事我们已经关注到了,区纪委很重视,正在核实具体情况”。 1月14日上午,发布视频的网友删除了该视频。该网友说,“他也是执法的,商品今天他来付款了,当他买了,镇上领导也来处理了,希望以后别再这么欺负老百姓。”“涉事人员应该会受到处分”。 1月14日中午,沙院镇政府综合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涉事男子系他们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事发当日,执法人员系督促商户不要出店经营,但以前警告多次都没用,所以拿走商户的东西“吓唬吓唬”,“他的执法行为造成了群众的误会,已经批评教育了,要求他一定跟人家好好解释,赔礼道歉。” “市场整治,我们镇政府很头疼,花了很大力气、尽力在做。”该工作人员说,上级经常来督察,商户们出店经营影响市容,执法人员多次警告、整治无果。 就执法查扣规范问题,工作人员说,“本来是应该开相关的文书的,涉事工作人员的不文明执法,我们已经批评教育,要求以后都要文明执法”。 对于此事,有评论指出,如果网友反映属实,如此“吓唬”式执法就难言合理。把商户的东西拿了就走,如果没有归还,也没有付钱,这算什么事呢,是暂扣物品,还是顺手牵羊? 如果商户存在违规之处,需要暂扣物品,根据《城市管理执法行为规范》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法实施证据先行登记保存或查封场所设施、扣押财物。 对先行登记保存或扣押的财物,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截留、损毁或者擅自处置。 如果执法人员径直把商户的东西拿了就走,既没有听取商户的陈述与申辩,也没有进行登记,也没有下达相关文书,这是否称得上执法活动都很模糊。 而且,上述执法规范要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应当依据法定权限、范围、程序、时限履行职责,不得“威胁、辱骂、殴打行政相对人”,因此,所谓的以拿走东西来“吓唬”商户是说不通的。全网怪事曝光
1月13日,一广东IP网友投诉称,茂名市沙院镇一黑色皮卡车停靠路旁,一男子下车
磊磊说事说社会
2025-01-15 00: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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