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沈阳,5旬已婚男子与一名6旬女子一起在快餐店吃饭,他刚点完菜就突发心梗,后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家属认为男子与女子是在约会,女子和饭店不可能一点责任都没有,要求女子和饭店赔偿,遭拒后一纸诉状将女子和饭店告上法庭,索赔20万余元。法院这样判!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感谢您的支持!
?这天,张某与朋友石某相约在沈阳的一家快餐店用餐。两个人点了些饭菜,正准备愉快地享受美好时光时,张某突然按住胸口,痛苦地倒在了地上。
石某一开始并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直到张某面色苍白,显然已经没有力气呼吸时,她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饭店工作人员迅速反应,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尽力为张某提供急救。然而,尽管急救人员及时赶到,并尽力抢救,张某最终还是因心肌梗塞去世了。
这本是一个突如其来的悲剧,但却并没有就此平静下来。
张某的家属,尤其是妻子佟某,在极度悲痛的情绪中提出了诉讼,要求石某与饭店赔偿20万元,理由是石某和饭店未能及时发现张某的健康异常,未能采取足够的措施避免悲剧发生。
家属提出的诉求,乍一听似乎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毕竟,张某的死因是突发的心梗,很多事情我们无法预见。但是,佟某和她的家人显然在情感上并未得到足够的慰藉。
在他们看来,张某的死亡带走了家庭的顶梁柱,留下了年迈的父母和需要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他们无所适从。
于是,家属选择将石某和饭店告上法庭,希望能通过法律手段得到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他们认为,石某和饭店应当承担一定责任,毕竟是他们在现场,而张某的生命在某种程度上也依赖于他们的行动。
尽管石某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家属认为,在危急时刻,石某和饭店的举动并不足以挽救张某的生命,理应承担一定责任。
面对家属的指控,石某和饭店自然不甘心背上这样的责任。石某在法庭上明确表示,自己与张某只是普通朋友,平时并不清楚张某有任何健康问题。
事发当时,她完全没有预料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而当张某突发心梗时,她也第一时间寻求帮助。
饭店方面的辩词则是,餐厅作为一个提供用餐服务的地方,并不具备医疗救援的能力。
事发后,饭店工作人员已经尽力协助拨打急救电话,协助石某进行紧急处理,但无奈张某的病情实在过于突然,最终未能抢救过来。
经过一审、二审的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认为张某的死因是心肌梗塞的突发事件,石某和饭店在事件发生时并没有直接的过错,因此,家属的赔偿请求并未得到支持。
法院明确表示,虽然家属的情感诉求可以理解,但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石某和饭店并没有责任。
法院还指出,突发心梗属于自然事件,任何人都无法预知,石某和饭店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已经做出了应有的努力,因此,无法认定他们需要为张某的死亡负责。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案件本身的争议点并不复杂。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明显的过错,侵权责任就不成立。换句话说,除非能够证明石某和饭店在事件中有明显的不当行为,否则他们不需要为张某的死负责。
然而,这起案件的复杂性恰恰在于情感的诉求。
对于家属来说,失去亲人带来的痛苦难以言喻,尤其是突如其来的心梗,完全无法预料。虽然法律的审判基于事实和证据,但每个人的情感难免受到伤害和困扰。
对于家庭来说,张某的去世意味着一个家庭支柱的倒塌,意味着失去了对未来的依靠。
尤其是对年迈的父母和未成年的孩子来说,这样的打击几乎是致命的。而在情感的驱动下,家属将责任归咎于石某和饭店,也能理解。
虽然法律的判决很明确,石某和饭店不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从人情的角度出发,我觉得其实可以给家属更多的安慰与支持。
毕竟,失去亲人的痛苦是难以言表的,社会在关怀这些遭遇不幸的家庭时,不仅仅要看法律,更要看人心。
信源:2024-02-08 08:01·任丘市司法局官方账号
用户56xxx20
故意骗人骂赚流量??拉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