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李某与妻子王某迎来了他们的儿子小李。二人因感情破裂离婚,小李的抚养权归母亲王某,父亲李某每月承担抚养费。李某却意外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在处理丧事期间,李某的弟弟李某某竟私自剪下哥哥的毛发,并提出侄子小李需先进行亲子鉴定,证明其确为哥哥亲生,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
(来源:九派新闻、红星新闻)
李某和王某结婚不久,他们的儿子小李出生了,给这个家庭带来了无尽的欢乐。然而,夫妻间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痕。两人终于无法再勉强维持这段婚姻,选择了协议离婚。
离婚协议上明明白白地写着,小李由母亲王某抚养,而父亲李某则每月承担1000元的抚养费。虽然婚姻不再,但李某对小李的爱并未减少,他始终尽着一位父亲的责任。
然而,李某在一场意外中离世,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也没有对小李的继承权做出任何安排。这让原本就因离婚而支离破碎的家庭再次陷入了混乱。
李某的弟弟李某某,一个平时并不怎么显眼的人物,在处理哥哥的丧事时却突然站了出来。
他私自剪下了哥哥的毛发,并声称这是为了后续可能需要的亲子鉴定做准备。这一举动让所有人都感到震惊和不解。
丧事处理完毕后,李某某在处理哥哥的遗产继承问题时,正式提出了他的要求:侄子小李必须先与李某进行亲子鉴定,如果鉴定结果显示小李不是李某的亲生子,那么他就不能享有遗产继承权。
小李和母亲王某感到无比愤怒和委屈,他们坚信小李就是李某的亲生儿子,无需进行任何鉴定。而李某某却坚持己见,认为这是保护家族利益的必要举措。
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最终,小李和母亲王某决定将李某某告上法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李某某私自剪下哥哥的毛发并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这一行为是否合法呢?
李某某认为,他提出亲子鉴定的要求是为了保护李某的利益,防止非亲生子女享有遗产继承权。他只是按照传统和习惯行事,并无恶意。
法官在审理此案时,仔细梳理了案情,并发现了几个关键点:
首先,李某生前并未留下遗嘱或对小李的继承权设立条件;
其次,李某也未委托弟弟李某某进行亲子鉴定;
李某某私自剪下哥哥的毛发并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确实侵害了被继承人小李的隐私权和身份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而李某某私自剪下哥哥的毛发,属于非法获取他人生物识别信息的行为,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2,李某某是否有权提出亲子鉴定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或者成年子女本身才有确认亲子关系的主体资格。
李某某并非小李的父或母,也不是小李本人,因此他无权提出亲子关系鉴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权作为身份权,其取得基础是身份关系,而非血缘关系。
即使小李与李某之间没有自然血缘关系,但如果形成了拟制血亲关系(如收养关系),小李依然可以享有继承权。
在此案中,小李是李某和王某的婚生子女,自然享有继承权,李某某的行为并不能影响这一事实。
3,小李和母亲王某认为,李某生前从未对小李的继承权提出过任何异议,也没有留下任何遗嘱或委托他人进行亲子鉴定。
因此,李某某无权提出这样的要求,更无权侵犯小李的隐私权和身份权。
综上所述,李某某的行为侵犯了小李的隐私权和身份权,他无权提出亲子鉴定,也不能影响小李的继承权。
法院经过审理,依法驳回了李某某提出的做亲子鉴定的请求,并保护了小李的合法权益。
有人认为,李某某的行为太过分,竟然私自剪下哥哥的毛发并要求侄子做亲子鉴定,这是对小李和王某的极大不尊重。(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