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正品了!浙江,一女子在去年11月的时候,从杭州某LV专卖店以4万5的价格购买了一件羽绒服,12月份天气刚转凉,她就把羽绒服拿出来穿,没想到就穿了4天,衣服就起毛了!女子气愤地找店家讨要说法,结果售后人员回复:“属于正常使用损耗!” (来源:环球网) 2024年11月,洪女士心情很好,到某高档商场逛街,并进到某LV专卖店看衣服。 店里的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让洪女士眼前一亮,试穿之后就爱不释手,只是看到价格,洪女士有些倒吸冷气,打完折竟然要4万5。 或许是因为心情好,洪女士咬了咬牙,付了钱把这件衣服买下来,当作送给自己的礼物。 12月份杭州的天气转凉,可以穿羽绒服了,洪女士迫不及待地把这件LV羽绒服拿出来穿,没想到就穿了4天,“袖口起毛了,下摆也起毛了,要是几千块也就算了,但是衣服4万多。” 在洪女士看来,4万多的衣服质量应该很好才对,绝对不会出现几天就起毛的事情,她有可能买到了假货。 随后洪女士拿着衣服回到LV门店,要求商家给个说法,结果商家一脸无语地说,起毛了可以保养。 洪女士不认可,衣服买来是用来穿的,不是用来欣赏的,然后质疑lv店,即使是几千块的羽绒服买了也不会这么快起毛吧? 事发后,LV店铺售后人员表示,这种情况属于正常使用损耗。“衣服在穿着过程中,和桌角等位置摩擦的时候,都会出现起毛的情况”。 表示可以帮洪女士做售后,送免费干洗一次,帮洪女士把起毛的部分修复。 但洪女士不认可此方案,要求退货处理。法律怎么看这事,会支持洪女士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LV专卖店作为提供商品的一方,应该就商品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进行真实、明确的答复,不能进行引人误解的宣传。
如果LV专卖店宣传说他们的羽绒服耐磨、耐穿,穿了4天就出现起毛,LV专卖店将涉及虚假宣传的问题。 其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 不光是LV,其他顶级奢侈品在设计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长时间使用,因为他们针对的客户群体是明星、富豪等有钱人。
对于明星、富豪来说,不管是不是奢侈品,也不管是什么奢侈品,他们都只穿一次,只用一次,一次过后就不用了。 这意味着,奢侈品衣服的使用只是一次、两次,是符合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的。 这也是很多奢侈品衣服不能水洗,也不能干洗,一洗就会变形褪色的原因,除了衣服外,一些奢侈品饰品也是这样,多戴两天就褪色,这不是质量不好。
再次,《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9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不管是衣服,还是其他商品,最好在要使用的时候才买,因为一旦过了7天的退货期,再发生问题维权会很困难。 最后,当你买东西还在为价格犹豫,那么就放下吧,不适合你,人生苦短,何必纠结在这些上呢。 当你看上了奢侈品的品牌光环,就要接受奢侈品的特性。